福州离婚律师分享: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与裁判规则
婚姻一方存在特定情形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法律赋予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这彰显了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和…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有且仅有四种情形:(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鲁法案例【2024】20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了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产权应如何认定?近日,淄博…
编者按:一方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上市后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的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
隐瞒已婚事实,伪造身份、学历以及结婚证件,以恋爱结婚之名行诈骗之实,长达15年,共骗取46万余元。1月29日,…
福州律师蔡思斌评析:男方将自己婚前个人所有房产以公证形式赠与女方,过户手续尚未办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