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安徽农妇刘金凤因提出离婚惨遭丈夫割鼻,走出医院后,她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与丈夫杨木青离婚。12月12日上午,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做出宣判,准予原、被告双方离婚,12岁的独生女杨某随原告刘金凤生活。
刘金凤、杨木青系泾县蔡村镇上胡村村民,婚后于1993年生育一女杨某,双方因性格差异经常为日常琐事而发生争执,夫妻感情逐渐破裂。今年9月,双方在去镇政府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再次发生纠纷。回家后,刘金凤遭杨木青的殴打,鼻子被杨木青残忍地用菜刀砍下。案发后,杨木青被批准逮捕,现被羁押于泾县看守所。
上午的庭审进行了约三个小时。庭审中,被告承认自己割下原告鼻子的事实,但他辨称,被告与原告对矛盾的发生都有责任。原告刘金凤外出打工,扔下孩子不管不问,而且在家时也经常赌博,所以自己才会和她发生争吵。现在被告被刑事拘留,没有抚养孩子的条件,要求孩子随原告刘金凤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