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法院针对家庭暴力推出了“人身保护令”。那应该怎样申请人身保护令呢?我们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和证据。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考虑到一些受害者民事行为能力有限,或者不敢申请,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村委会/居委会、救助管理机构也可以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的内容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4.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那我们要到哪个法院去申请呢?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子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换句话说就是由当事人居住地或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县法院或区法院受理。法院受理之后,必须从速处理!一般要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的则是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后续可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如果法院驳回请求,或者被申请人对保护令不服我们又该怎么办呢?这类案件是不可以上诉的,只能在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除了会送达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外,还会送给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组织,靠大家一起来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力!同时还想提醒大家注意,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可能绝对避免家暴的发生,更多是震慑作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力的发挥还是要依赖自觉遵守和多部门共同监督,当然,如果违反保护令,法院可以进行事后惩罚:1、追究刑事责任;2、予以训诫+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自《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法院针对家庭暴力推出了“人身保护令”。1、那应该怎样申请人身保护令呢?我们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和证据。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考虑到一些受害者民事行为能力有限,或者不敢申请,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村委会/居委会、救助管理机构也可以代为申请。2、人身保护令申请的内容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4.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那我们要到哪个法院去申请呢?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子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换句话说就是由当事人居住地或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县法院或区法院受理。法院受理之后,必须从速处理!一般要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的则是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后续可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如果法院驳回请求,或者被申请人对保护令不服我们又该怎么办呢?这类案件是不可以上诉的,只能在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除了会送达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外,还会送给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组织,靠大家一起来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力!同时还想提醒大家注意,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可能绝对避免家暴的发生,更多是震慑作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效力的发挥还是要依赖自觉遵守和多部门共同监督,当然,如果违反保护令,法院可以进行事后惩罚:1、追究刑事责任;2、予以训诫+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