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广安区广兴镇的谢某在等待离家出走后下落不明的妻子何某十二年后,愤然向法院起诉离婚。日前,广安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许原告谢某与何某离婚。
1992年12月,谢某在外地经商时与何某相识恋爱,不久便同居生活;1993年5月,双方在广安区广兴镇人民政府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子。夫妻俩虽然偶有口角发生,但小家庭日子过得也算红火。1998年2月,谢某与何某为外出务工的事发生争吵后,谢某独自到外地务工,何某在家务农,当年9月,何某离家出走后便下落不明。谢某在得知何某离家出走后希望何某能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为此苦苦等待了十二年,但仍未见何某踪影。2010年4月,谢某起诉到广安区法院,要求与何某离婚。
广安区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和判决,对原告谢某要求与被告何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了支持。
作者: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