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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马律师说完,桃姐打断道:“我没想过那么多呢,我就是气不过,跟他过不下去了……那我还想知道这‘离婚冷静期’是不是真有其事,如果我确定要离婚,是不是得赶紧离掉啊?”
马律师笑道:“这也是接下来我想要说的……”
此前协议离婚,只要按要求准备好材料,按照流程申请,很快就能办结,当场申请当场领取离婚证。但加了“离婚冷静期”之后的协议离婚,则要分为三步:首先,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其次,申请之后经过30天冷静期可以去领取离婚证,在这30天内有任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最后,在30天冷静期过后还有30天的领证期,30天领证期内任一方不亲自前往领取的,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不去领离婚证,离婚申请就作废,想离婚,又要重新来两个月。因此,离婚冷静期实际上有60天。不过上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只限于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登记离婚程序,对于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诉讼离婚程序并无限定。
《民法典》中引入“离婚冷静期”早已成为热议话题,持有桃姐这种想法的人并不是个例,《民法典》刚通过第一天,就有咨询者来询问,新法出台离婚更难了,想赶在明年1月1号之前把离婚办好。毕竟,“离婚冷静期”给了当事人无数次犹豫、反悔的机会,肯定会严重增加离婚谈判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