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苏峻) 近日,江西省樟树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与被告都是“90后”,双方结婚不到半年女方邓艳华便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男方黎冬平离婚。
原告邓艳华称被告婚后对其非常不好,经常打骂,限制其人身自由,原告已经无法忍受这种痛苦的婚姻生活,又无法与被告协商离婚,所以才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得知,原、被告双方家都是在樟树市的农村,因原告在外地打工时与一位已婚男子交往,被家里人知道后,怕产生不好的后果,于是赶紧张罗请媒人介绍,很快原告便按乡俗嫁给了被告并收取了对方礼金。但在双方按乡俗办结婚酒席的当天晚上,原告便接到前男友的电话,让被告心生怀疑,此后便暗中跟踪打听,发现原告与已婚男友不时有电话联系,甚至背着被告与已婚男友来往,为此被告感觉受到了莫大污辱,之后便对原告百般打骂并严加管控。
原告同意把收取的礼金5万元返还给被告然后离婚,但被告不同意,说自己还有办酒席等费用,加在一起有7万元,另外还要求原告赔偿名誉和青春损失费。原告为了早日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同意支付被告8万元,最终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