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已经终止,离婚也许是最好的选择。然而,就因为财产的分割,新郑一对一起生活近30年,几近“知命”之年的老夫妻竟开始了长久的马拉松式官司战。案子经过了一审,后被发回重审。如今,丈夫吴忠又上诉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虽然经办法官一再调解,但双方毫不让步。
夫妻吵闹20年
“5毛钱的菠菜,9毛钱的萝卜,几十年夫妻AA制,菜单上写得清清楚楚。”昨日,面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一对闹了几十年的老夫妻仍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丈夫吴忠(化名)甚至拿出菜单,向法官证明他们夫妻分居多年,家里一切开销严格实行AA制,所以妻子在离婚诉讼中不能分割他的个人财产。
据了解,吴忠和白丽平是1976年经人介绍相识的。1978年两人在睢县民政部门登记结婚,1980年生育一子。两年后,吴忠调到新郑,夫妻二人才结束了长期两地分居的生活。由于两人性格差异很大,时间不长就因家庭琐事开始频繁发生争执。
1986年,白丽平提起离婚诉讼,后经法庭调解撤诉。1996年吴忠退休,由于拥有不凡的技术被郑州市一家公司聘用。2004年两人开始分居。2005年4月,吴忠向新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妻子离婚。同年6月30日,新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吴忠的诉讼请求。
2006年2月,吴忠再次提出离婚诉讼,新郑法院于当年10月27日作出了准予两人离婚的判决,并平分了两套住房(一号楼与七号楼)、存款及债权。
庭审VS
丈夫:她不该要我的财产
接到法院的判决后,由于不满妻子分了“自己的财产”,吴忠当即向法院提出上诉。他称自己于1996年就同妻子分居,尽管同居一室,却无夫妻之实,且家庭所有的经济支出,夫妻间都实行严格的AA制,即使买一个萝卜也要记录在案,到一定时间算账。
为了让法官相信自己的说法,吴忠还向法庭出示了一份“账单”,上边果然记载着家庭消费的详细记录:“5毛钱的青菜、9毛钱的萝卜”,甚至还有妻子的“签单”。
同时,吴忠认为七号楼是他于2004年底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房产,并按自己的爱好进行了装修,居住至今。而妻子却对法庭隐瞒财产,把她自己的钱借给别人后,却要平分他的财产,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因此,吴忠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一审判决。
妻子:不知道啥叫AA制
对于AA制的说法,妻子白丽平坚决否认,她称自己与丈夫共同生活将近30年,虽因家务琐事闹过别扭,但随着时间的增长和性格上的磨合,双方之间的关系有了很大的改变,两人经常一起下棋、打牌,有说有笑。丈夫突然提出离婚,“并非我们夫妻感情不和,我同意离婚,但我与他之间根本不存在AA制,之前也不知道什么叫AA制。结婚后,我的收入一直都交给他掌管”。
白丽平说,1996年后,丈夫退休后又出去找了一份工作,她则在家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其间,她与丈夫因家庭所花的每一分钱,都是家庭的共有财产。
对于吴忠提供的账单,白丽平说这仅仅是他们家庭理财的一种方式,而不是所谓的AA制。“这也只是我们以书写进行交流的一种方式。”她坚持认为,他们夫妻的两处住房都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公平分割。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