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背着丈夫打胎,起诉离婚时还向丈夫索赔打胎费2000元。9日记者从重庆南岸区法院获悉,该院认为打胎费的发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笔费用应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遂于日前判决不予支持。
法院透露,钱刚和孙亚在去年12月举行了隆重的结婚典礼。新婚仪式刚过,两人就因性格不合而发生家庭矛盾。结婚典礼才过10天,孙亚到医院实施人流手术。随后不到两个月,孙亚一纸诉状递到法院,以“丈夫殴打和持刀威胁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主要理由,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准许他们离婚。
法庭上,孙亚称有4笔外债,涉及1万多元,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分担。她提交了借条等证据,其中一张2000元的借条惹恼了钱刚——孙亚称这笔钱是她在做人流手术时向别人借的,而且她手中还有实际发生的医药发票1000元。
钱刚很愤怒。他称,妻子打胎根本未同他商量,背着自己擅作主张,剥夺了自己做父亲的权利,这是他无法容忍的,他认为这是妻子的个人行为,与家庭无关,他不同意负担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