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2名已婚男子透过婚姻介绍所办理离婚手续,并在与另一名外国籍女子结婚生子后,向国民登记局注册,却被当局揭露有关离婚证书竟是伪造,小孩及妻子顿时成为无国籍的人球。
马华公共投诉及服务部主任拿督张天赐今日披露,该部在今年已接获2宗类似的投报。
2名45岁的事主分别缴了5000令吉及1万5000令吉予婚姻介绍所,要求有关介绍所代办与首任外国妻子的离婚手续以及再婚手续。
他说,事主原已与一名外国女子注册结婚,不过却为了要娶第二名外籍女子,便委托婚姻介绍所向法庭申请离婚证书,再以该份证书取得国民登记局发出单身汉证书予事主,事主较后又与第二名外国女子结婚。
后来,当事主欲为次任妻子所生的孩子申请报生纸时,却被国民登记局告知其离婚证书是伪造,证书上的号码是属于别人,因此指他与次任妻子的婚姻无效,因此他们所生的孩子也不能获得报生纸成为我国公民。
张天赐说,事主的第二任妻子及所生的孩子,将由于婚姻无效,无法获在我国居留而需离开我国返回他们来源国,这是很痛苦的事。
该部高级法律顾问拿督汤木表示,在我国婚姻法令下,一对夫妇可在彼此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不必经过婚姻仲裁庭的审讯及分居两年,便可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离婚。
汤木说,不过这对夫妇在获得离婚证书后3个月,在获得独身证书后才能再与其他人结婚。
他说,由于国民登记局的电脑没有与法庭联线,因此无法即刻知道有关无良婚姻介绍所所持的离婚证书是伪造,并发出单身证明书予事主,致使事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第三者结婚并诞下孩子后,才惊觉本身犯下重婚罪,无法与第三者正式结婚,令新任妻子及儿子无法获得居留权。
张天赐重申任何要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必须亲自前往婚姻注册局,不能前往其他婚姻注册官办事处办理结婚注册。
他说,人们最好是通过律师向法庭申请离婚,以免被不良的婚姻介绍所欺骗导致家庭分裂。
他也促使任何被婚姻介绍所以此技俩欺骗的人士联络其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