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苟明)在重庆打工,五年未曾回家。年前,张雯雯(化名)回到南川老家,其父亲拿出一份判决书:“窦杰生(化名)已经和你离婚了。”判决书显示,张雯雯到重庆打工9个月左右后,法院判决其丈夫和她离婚,而她却毫不知情。目前,丈夫已经和其现任妻子外出打工。
复婚10天负气离家打工
张雯雯系南川西城街道办事处人,1991年经人介绍和南城办事处游关社区的窦杰生认识结婚。据张雯雯称,结婚后,因为两人性格差异较大,所以就经常发生矛盾。2001年1月16日,两人在当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离婚后,经过家人撮合,两人又在2001年6月22日复婚。张雯雯称,复婚后,丈夫经常奚落自己没有骨气:既然离婚了,还要复婚。张雯雯认为,复婚后,自己在窦家抬不起头。复婚后仅10天,张雯雯在没有告知丈夫的情况下负气离家出走,到重庆打工,此后再也没有跟丈夫联系,也没有跟自己的父母联系。
2002年就被判离婚
年前,张雯雯满心欢喜回到娘家,准备随后去“自己家”看看孩子。但是,父亲却拿出一张法院判决书说:“窦杰生已经和你离婚了!”张雯雯感到不解,自己根本就不知情,丈夫怎么说离就离了?随后,张又了解到,窦杰生已经和别人结婚,并到广东打工去了。据了解,该判决书是2002年4月2日由南川人民法院发出的,判决称:两人财产根据婚前各自所有分割,张雯雯财产暂由窦杰生代为保管。
上诉复婚被驳回
记者联系上窦杰生的父亲,他称,张离家出走后窦联系不上,2002年1月14日,窦杰生遂上诉到南川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法院接到诉状后,通知张雯雯出庭未果,还在媒体上发布过公告告知张雯雯,最终法院在张雯雯没有出庭的情况下进行了缺席审理。法院认为,张雯雯复婚后10天就出走,且不与家人联系,基于前次协议离婚事实,认为两人确实感情破裂,对窦杰生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
得知被判离婚后,张欲提起上诉复婚,但因已过诉讼时效被驳回。目前,因认为财产判决不合理,张正在上诉。
律师说法》
有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无误
律师蒲万纯认为: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院离婚,法院应通知夫妻双方到庭。如果一方联系不上,法院可以将传票委托给其亲友送达,并在媒体上公示告知。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不知晓的情况下没有出庭,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审判。
在该案中,法院通知张雯雯出庭未果,也在媒体上发布过公告告知张,最终在张没有出庭的情况下进行了缺席审理。并且有两人感情破裂的证据,所以判决无误。
来源:重庆时报 记者: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