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桩离婚纠纷案在湖南怀化市监狱开庭审理后,尚在服刑的贵州籍当事人汪再宏最终与妻子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据悉,去年10月21日,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五德法庭受理了五德镇杉木岭村村民李某诉汪再宏离婚纠纷一案。而此时汪再宏正因故意伤害妻子李某而被法院判了刑,正在湖南省怀化市监狱服刑。为了办理该案,今年3月26日,五德法庭的董法官与书记员亲自来到怀化市监狱开庭审理此案。
在刚开始审理此案时,汪再宏抵触情绪非常大。为了缓和气氛,董法官便以聊天的方式与汪再宏交谈起来。在董法官的慢慢开导下,汪再宏不再有抵触情绪,并后悔地说道:“当初由于一时冲动,才弄得妻离子散,我真对不起妻子和孩子。我同意离婚,希望妻子能好好抚养孩子……”。看着丈夫后悔的表情,李某也流着泪原谅了汪再宏以前的所作所为。最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自愿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走出监狱,李某激动地对董法官说:“感谢你们为我们解除了这桩痛苦的婚姻,如今我可以安心抚养小孩,他在里面也能安心改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