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师老马没想到,自己的黄昏恋会带来如此多的麻烦:自从他84岁那年再婚后,儿女就对他另有“看法”,父子形同陌路。8年来,为了一间房子的权属问题,他和儿子打了一场又一场官司,至今尚未有结果。
84岁再婚,儿女不认“后妈”
今年93岁的老马是南宁市某小学退休教师。80岁那年,他前妻去世,留下他和4个儿女。后来经人介绍,他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刘老太。比他小21岁的刘老太也是老年丧偶,身边也有4个儿女……两人相遇后,有着相同经历的两颗心,一下子就拉近了。1998年,他们领证结婚了。那年,老马84岁,刘老太63岁,他们的8个儿女大多已成家立业。
上世纪80年代初,老马退休后,在南宁市亭高路盖了一间煤渣砖房子,一直在那里居住生活。刘老太在南宁市北湖路也租有一套房子。再婚后,老马想将妻子带回亭高路居住,却遭到儿女们的反对。
1月22日,记者刚踏进刘老太的出租房里,她就反复对记者说:“重组的家庭是很难的,我做得再好,对方(老马)的儿女还是有看法,总以为我是为了分老马的家产……”
在一旁的老马则告诉记者,他前妻去世那年,他的生活突然失去重心,因为那时候儿女都已成年离“巢”,一个人真的好孤独。为了顾及儿女们的想法,他一直不敢再婚,可是当他遇到现在的妻子时,他决定抛开一切顾虑结婚,没想到事情比他想象中还要复杂。
老马说,儿女们见他带老伴回家住,就极力反对,说什么“你结婚为什么不征求我们的意见,你一个人回来可以,决不能带‘后妈’回来……”。“不能和老伴一起住,那我又结婚做什么?况且,老子结婚也不需要他们同意吧?”老马自问自答。
为夺“爱巢”,老子告儿子
有家不能回,老马只好诉诸法律。1999年,他一纸诉状将儿子大明(化名)告上原南宁市郊区法院。
老马称,1982年,经批准,他投资700元在南宁市亭高路建了一间煤渣砖平房。1995年,儿子大明说帮他建房,将房子拆旧建新,建成了一幢三层半的楼房,并欺骗他冒领了他的土地证。为此,他要求儿子返还土地证,拆除违法建筑,恢复他原来的煤渣砖平房。
对此,儿子大明说,旧煤渣砖平房是他出钱建的,随后他又在旁边多建了一间砖瓦平房。后来推土重建,是经过他的3个姐妹同意才建的,没有侵犯到父亲的权利。土地证虽然是父亲的名字,但这宗土地是他们一家6口(包括母亲)分得的土地,不是父亲一个人独有。再说,父亲是一名退休教师,不是亭子本村人,按规定不可能分得土地。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这对父子所争的煤渣砖平房,是老马与前妻所建,并由老马夫妇管理使用。1995年,大明将煤渣砖平房推旧建新,将他在旁边所建的那间平房留给老马居住。在拆旧建新时,大明征求了几姐妹的意见,老马也没提出反对意见,因此大明的建房行为并没有构成侵权,老马要求恢复原状不合理。1999年6月20日,原南宁市郊区法院判决大明将土地证归还给老马,但驳回了老马的其他请求。
纠缠8年,父子怨仍未结
老马不服,上诉到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只有土地证,没有房子,老马不肯罢休,他又打起了行政官司,要求法院判决原亭子乡政府批准大明建房是违法的,并撤销那本旧的土地证,重新给他颁发一本新的土地证。
后来,法院判决撤销了原先那本土地证,但对于老马要求重新颁发土地证不予支持。没了土地证,也没有房产证,房子到底是谁的呢?
随后,老马又向南宁市江南区法院递交起诉状,要求要回房子。就这样,父子两人不停地打官司,来来回回一打就是8年。2006年5月,法院最后判决大明将他原先建的那间平房交给老马居住。但是,事情还是没有就此了结。在老马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强制执行将房子交给了老马。然而当老马装修好房子,正准备搬回家住时,却发现房子的门锁等东西被人打坏了。为此,他又将儿子告上法院,要求儿子赔偿他1000多元损失。
今年1月16日,此案在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在开庭时,老马的妻子刘老太出庭为他据理力争。而大明这方,则是由大明的姐姐(老马的大女儿)出庭作为他的代理人。刘老太说,是大明打坏他们的东西,老马的大女儿则说,父亲未经大明同意就擅自装修,并打坏屋里的东西,是父亲不在理。
对于老马和儿子之间的纠纷,一位法官感慨地说,如果父子间多一份理解,老马再婚本可以组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如今却因彼此没能坦诚相待,闹成了一场不愉快,这实在不应该。(作者: 王克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