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准离婚,给了两位老人一个台阶下,二老心照不宣表示接受
本报讯 两位近90岁的老人,再婚近30年,为了房子的转租问题闹起意见,竟到了要离婚的地步。法官审理后,没同意他们离婚,二老又挽手开始了新生活。
居住在沙河口区某小区的老退休干部张某今年已经89岁,与老伴崔某年龄相仿。他们在上个世纪70年代初,先后与前妻和前夫离婚,并且各自带着三个孩子。经介绍,二人于1979年再婚至今。
日前,崔某的一个儿子要用房子,在没征求老伴意见情况下,把属于老伴的一套房子转租给了儿子。张老汉知道后,很不高兴,二人为此发生了争执。张老汉一气之下,将老伴崔某告上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认为自己与老伴的感情已经破裂,要求离婚。
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了解到,崔某认为她与张老汉感情很好,他们已经结婚近30年,难免有磕磕碰碰,但互相都能谅解,双方结婚时并不富裕,她当时看重丈夫的人品,两人全心全意操持这个家。她作为继母,尽职尽责,等到孩子们都成家立业了,她对张老汉是一心一意地照顾。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矛盾,她对丈夫是有感情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然是再婚,但是结婚已经近30年了,婚史较长,有一定感情基础,房子问题不足以认定夫妇感情完全破裂。原被告年事已高,双方应从自身晚年生活考虑,依照《婚姻法》规定,判决他们不准离婚,对此二老都心照不宣地表示接受。
(2007-05-16 来源:大连晚报 记者:化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