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婚的父亲十分想念亲生女儿,就想方设法地看望女儿,却遭到前妻的反对,她拒绝前夫探望女儿有自己一套独特的理由:探望女儿实际上是骚扰了女儿,影响了女儿的正常学习。无奈,这个爸爸只好到法院里讨一个说法。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一个人性化的判决,允许这个男子看望自己的女儿,但是为了不影响她学习,具体规定了探望时间,了结了这起持续时间较长的纠纷案。
据了解,市民郭先生前年年初,因为性格不合以及情感诸多问题,与妻子罗某正式离婚,离婚的时候,他们唯一的女儿念小学六年级。据郭某介绍,他们的女儿学习比较好,自从离婚后,他唯一不放心的就是女儿,他只在学校看过一次女儿,再就没有看到。他几次打电话给女儿和前妻,试图要到家里看望女儿,遭到了前妻的强烈反对。她认为前夫所谓的探望是一种骚扰和干涉,会影响女儿的学习。而女儿则认为父亲看望自己是“很正常”的行为,因此与母亲的想法形成了一定的矛盾。
在数次遭到了前妻的阻挠以后,郭某将前妻告上了当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允许他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看望自己的女儿。法院不久前受理了这个案件,法院法官经过认真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夫妻离婚以后,不与女儿一方生活的男方,有看望自己女儿的权利,而作为前妻则有义务加以配合,而所谓郭某骚扰其女儿的正常生活,其女儿不认可,也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由于其女儿学习正值关键时候,法院作出了人性化的判决,允许郭先生每个星期天看望女儿一次,五一节、十一国庆节、中秋节和春节则可以相处一整天。
(2007-05-21 来源:www.LN.XINHUANET.com 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