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九龙坡区 儿子起诉离婚,父母赶来法院帮忙,最终,帮的不是亲生儿子,却是儿媳。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法官调解,原告刘军撤回了离婚诉讼。
开庭后,两位老人蹒跚着走进法庭:“我们是原告刘军的父母。”刘军父亲说:“我们认为,儿子太冲动,不应该离婚。”自称当了30多年中学教师的刘父称,“儿子如离婚,肯定会后悔。”对此,刘军有些不领情:“你们少说两句嘛,我的事不要你们管。”
33岁的刘军称,他和妻子向萍于2005年认识,2006年结婚。婚后,因两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比如当初我们买房子,我认为两人上班地点都在江北,应在江北买。可她认为住在杨家坪方便,因此吵了几架,最后定在杨家坪。”刘军认为,买房一事,暴露出被告“自私、任性”,他很不满。
“法官,我想补充两句。”旁听席上,刘母打断刘军说,儿子所说不准确,向萍选择在杨家坪买房,是因为他们两位老人身体不好,需人照顾。“原告,是不是像你妈说的这样?”法官询问刘军。“这个我不晓得。”刘军摇头称,他和妻子从2008年5月开始分居,已没有感情,并坚持道:“我们没有小孩,共同财产仅杨家坪一套82平方米的新房,希望法院判我们离婚。”
“我没有过错。”法庭上,向萍反复称,丈夫根本拿不出离婚理由。旁听席上,刘军父母和儿媳结成“统一联盟”,一致表示:儿媳既懂事又孝顺。刘父说,有一次,他不慎摔伤,媳妇两个月连续给他熬骨头汤喝,儿子只是简单问候了一下,买了点补品了事。“邻居都可作证,儿媳是个好人。”听到自己的父母帮妻子说话,刘军低头一言不发。见此情形,法官进行劝解,希望原告再好好考虑考虑。
随后,法官组织刘军夫妻俩单独调解,调解室内传来向萍的哭声……10多分钟后,法官告诉刘军父母,刘军已同意撤诉。“作为他的父母,你们要好好和他谈谈,有什么困难大家一起克服,没有迈不过去的坎。”(文中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重庆晚报 记者 王非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