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妇女黄某于20多年前和同村好姐妹一起去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两人相片被互贴到双方证件上,两人将错就错,互换身份证用,后来黄某想离婚就出现了麻烦。一晃一年多过去了,黄某想和老公协议离婚,但老公却不承认她是其老婆。两次到法院去起诉,都被法院拒绝受理。她实在想不出用什么办法才能离婚。
拿错误身份证结婚
3月8日下午,记者在来宾市区见到了满脸愁容的黄某,她说,她今年42岁,已实在想不出什么法子来离婚,只好再次向媒体求助。
1983年,家住来宾市兴宾区石牙乡的黄某和同村3个最要好的姐妹,到乡派出所去办理身份证。几个月过后,村干部帮她们领回了身份证。结果一看,黄某傻了眼:她的照片贴到了好姐妹熊某的身份证上,熊某照片贴到她的身份证上,两人当时将错就错,互换着身份证用。之后的很多年,她都是拿着贴有自己照片、但资料却是熊某的身份证用。平时除了被人叫名字觉得有点别扭外,并没遇到什么麻烦。1994年12月,黄某拿着那张身份证和柳江县穿山镇男青年覃某登记结婚,结婚证上女方的名字为熊某,两人随后生下了3女1男。1997年,一家人回到来宾市区购置土地建起了房子。直到2001年11月,原身份证满期限,黄某回到石牙派出所换新证,才把名字和出生年月资料改过来。
丈夫不承认她是老婆
如果生活这样平静下去,身份证的差错并没给她带来多大的麻烦。2000年,黄某和丈夫的感情开始出现问题。尤其是在2003年以后,丈夫就开始离家出走,一年都不回来几次。丈夫每次回来,都叫她搬走,不承认她是自己的老婆。
黄告诉记者,刚开始她也没想和覃某离婚,后来看见丈夫不断地折磨自己,才想和丈夫协议离婚,可丈夫担心协议离婚,会分掉家里的财产,干脆不承认她是老婆。
两度起诉离婚遭拒
见丈夫不愿协议离婚,2007年10月,黄某向兴宾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离婚,可工作人员审查她的资料,发现结婚证上的名字不是她,就根据法律规定拒绝立案。
2008年初,黄某向妇联求助,妇联建议她去找以前登记结婚的档案,以作证据向法院递交。结果,她到柳江县穿山镇民政办去问,工作人员说,由于早年遭受水灾,办公楼倒塌,她当年的婚姻登记档案找不到。去年4月,她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不受理。
黄某说,她曾经根据妇联出的主意,找丈夫一起去重新登记结婚,再离婚,可一打丈夫电话,他都说她不是他老婆。
“我今天早上打他电话,他在广东中山,竟然说不认识我。”8日下午,黄某对记者说这话时,忍不住流下眼泪。
记者就黄某遭遇的问题咨询了柳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该律师建议,黄应该到公安机关去说明情况,让公安机关开具一份曾用名为熊某的证明,估计法院才能受理这个离婚案。
来源:南国今报 记者 黄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