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永福讯 丈夫婚后对妻子和女儿不闻不问,执意出家当和尚,妻子忍无可忍,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4月29日,永福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判决准予离婚。
小郭和丈夫小罗于2004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现随小郭生活。因小罗婚前曾出家做过和尚,后在答应还俗的情况下,小郭答应与他结婚,但婚后小罗对还俗生活很不适应,双方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一直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在女儿一岁多时小罗便离开小郭母女,小郭直到2007年初才知道他已出家在凤山寺庙里做了和尚。由于婚后小郭一直患有腰间盘突出等疾病,加之女儿年幼,家中无人照料,生活艰难,而丈夫毅然出家做和尚,未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于是小郭选择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本案中,小罗在婚后与小郭生活不到3年就外出至今,不照顾妻子和女儿外出做和尚,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女儿随小郭生活,由其抚养。
来源:法治快报 作者:陈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