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黄金华 特约记者李家明) 几年前,忠县金鸡镇某卫生院院长陈某夫妇二人将5.5万元自愿送给自己的女儿做陪嫁,并以女儿的名义存入银行。今年5月,丈夫陈某在离婚庭审时,却拒不承认该款已送给孩子,并扬言以扣留其女儿居民身份证要回该款相威胁。连日来,此事在当地成为笑谈。
1984年12月,陈某与贤惠善良的方某结婚,1986年3月26日生育女儿静,婚后夫妻感情很好。2002年9月,夫妻二人经协商,一致表示愿意将出售黄龙场自建房屋的5.5万元赠与给爱女静做嫁妆款,并将此款以女儿静的名义存入黄龙信用社。当时尚在读中专的静委托其母保管存条。
2004年4月至2005年8月,陈某因与本院一女护士发生不正当关系,曾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方某离婚,但均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夫妇二人仍共同生活。2006年3月,夫妻二人应其女儿静的请求,其妻方某将存条邮寄给远在广州工作的女儿静。
2007年4月,陈某因到本县乌杨镇与其有爱昧关系的杨某幽会,骑摩托时发生交通事故并身受重伤,方某念及多年夫妻感情和女儿静的劝说,遂到医院护理陈某至出院,夫妻关系有所改善。
2007年5月,陈某第三次诉诸法院,坚决要求与妻子方某离婚,并要求分割以如鱼得女儿静的名义存入银行的存款5.5万元。
方某在法庭上辨称该存款已归女儿静所有,其存条也已由静保管。陈某遂要求其女儿静交出存条,并不惜以扣留陈静的身份证相威胁。此事让其已经成年的女儿静苦笑不得,更是成为当地人茶余饭后的一大谈资。(完)
(2007-05-30 来源:http://www.sina.com.cn 中国三峡新闻网 记者:黄金华 特约记者:李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