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索要高额补偿金,男方一气之下告上法庭,好不容易能够协议离婚,妻子却表示出对丈夫的不信任,要求当场支付补偿金,否则就不签字。
21日下午3时,晋安区婚姻登记处异常繁忙。其中一群人显得很特别:一对中年男女、一个老依伯、一名戴着眼睛的女子。轮到他们时,这对中年男女坐到了工作台前,戴眼镜的女子则在他们旁边坐下,老依伯远远地坐在休息区。
这对中年男女,一个侧向左边,一个侧向右边。看他们的样子,大有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整个办证过程中,这两人除了点头就是摇头,几乎没有开口说话,很多问题都是旁边那名戴眼镜的女子代为回答。
直至最后,男女双方要签字时,女方终于说话了:“把钱拿来,否则我不签字啊。”
男方没吭声,倒是那名戴眼镜的女子笑着说:“要当场付啊?好吧。”她回过头,对坐在休息区的依伯喊道:“老宋啊,快过来,要当场付钱呢。”
女方不屑地说:“当然,一会儿就要分道扬镳,当然要现在算清楚。”被称为“老宋”的依伯赶紧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叠人民币。女方点了点,塞进包里,随即就把字签了。
办好离婚证后,女方拿起自己的证件,扔下两人的结婚证,头也不回地走了。
原来,这对夫妇是2004年结的婚。女方的户口在漳州,人也经常在外地。当年10月份,他们就分居了,夫妻感情长期不合,丈夫提出了离婚。但妻子要求高额的补偿金。为此,丈夫告上法庭,并请戴眼镜的女律师全权代理此案。最后,两人协议离婚,男方补偿女方1000元。
这几人走后,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工作人员见怪不怪:“这不稀奇,有一次,一对夫妻提了10万元过来,也是要求当场付清。当时他们要求我来点钱,数得我手都软了。”听了这话,大家都啧啧称奇。(记者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