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转变,离婚不再是一个难于启齿的话题。据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去年有6134对办理结婚登记,而办理离婚的有853对。结婚和离婚的比例达到7:1。然而,在众多的离婚个案中,既有轻率结合最终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也有属于为了某种利益而钻法律空子,在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时常演绎一剧剧人间百态的离婚案。
离婚结婚同一天
据工作人员透露,来到这里办理离婚的都有心理准备的,或者之前已协商好条件,所以没有争吵的场面。双方都是默默按程序办理离婚的。例如,有一天,一位来自农村的30多岁男子,携同妻子和女朋友三人和和气气来到婚姻登记处。原来这位男子是与妻子来办理离婚手续,与女朋友办理结婚手续。当男子与前妻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当即要求与女朋友办理结婚手续。
目睹这一幕悲喜剧,也令工作人员觉得不是滋味。出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和尊重,好心的工作人员劝说那男子明天再办离婚手续。最终答应改日再申请。据说,这名男子与前妻还有一个小孩。事后,工作人员感慨地说,如果那男子一定要在当天将离婚、结婚手续同时办理,也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先离婚后复婚同一天
在众多的离婚个案中,除了确实因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外,还有不少是因为各种利益而选择离婚的,纵然给纯洁的婚姻留下迷茫和困惑。近几年来,不少人为了赴港定居,不惜花费大量金钱和时间,以假结婚形式获取香港护照。例如,有一对夫妻为拿到香港护照,先让女方与清远的老公离婚,再与港籍男子假结婚,当女方拿到护照之后,女方再与港籍男子离婚而与原夫复婚。随后将老公申请赴港定居。
除上述个案外,也有先反其道而行之的。如一位陈女士,早年离婚,法院把儿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前夫。不久她到了深圳定居。天生的母爱,令她对儿子的思念日益加重。她希望自己能亲手抚养儿子成人。于是,她与前夫协商,先办理了假复婚。等儿子抚养权转到女方名下后,又办离婚手续。而在办理先复婚后离婚的过程就是在同一天。
家公与儿媳假结婚
离婚、结婚、复婚可以在同一天完成,其迅速令人拍手惊叹。那么,为了金钱,家公与儿媳妇也可不避世俗眼光,同样演绎令人啼笑皆非的姻缘。来自我市某乡镇的年约30岁张某,本来与女朋友某某情投意合,打算结婚。后来得知凭本村户口可以每年从村委会获得1万多元的分红,可按规定,每家的配偶只能有一个名额。但张某的已过世的母亲已占了名额,按此规定,就算张某结婚也得不到这个名额。而女朋友李某又没有工作,这份分红他们志在必得。
经过一家人艰难的考虑,儿子张某决定不惜颜面和世俗眼光,先让女朋友李某和自己父亲假结婚,从而让李某顶替母亲的名额,一年之后再离婚。为了儿子的幸福,父亲无奈之下答应了这桩让他哭笑不得的荒唐事,一家人来到该处登记结婚。在登记那天,那位70岁的老父脸上写满委屈和难堪。父亲委屈地告诉工作人员,这件事村里人都知道了,脸已经丢光了,这全都是为了儿子。
离婚人数陡增
据介绍,2005年该处登记结婚4553对,登记离婚800对。2006年结婚人数增加了1581对,增长幅度达34%,离婚人数增长6%。结婚、离婚人数大幅度的增加,现在结婚、离婚不需要单位开具证明,结婚、离婚也变得隐私。如以前不少农村的人怕离婚丢面子,而现在离婚可以悄悄办理。
该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忧虑地说:结婚、离婚变简单了,人们对婚姻的责任心降低,有些人决定婚姻大事十分草率,变得想离婚就离婚,想结婚就结婚,就如家常便饭一般了。有的小俩口吵了架,便赌气离婚,等气消了,又复婚。甚至出现上述一两天之内连续办理离婚、复婚手续,态度转变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