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月内,一台湾男子在闽、浙、粤3省与4名女子结婚,婚后即玩“人间蒸发”。4女子只好向法院提出离婚。日前,福州闽侯法院在办一离婚案时,意外揭开此男“职业新郎”的身份。
今年2月,闽侯法院一位法官上网查询他经办的一起离婚诉讼案判决公告时,发现霞浦县法院审理的另一起涉台离婚案被告叫黄清祥,与闽侯法院离婚案中被告同名同姓。经查,两个被告同属一人。
此后,法官查明“黄清祥”7个月内在闽、浙等地共娶4妻。
据黄清祥在闽的“前妻”郑某介绍,她结婚时给了“婚托”2万余元。
据了解,福建省法院近几年审理涉台离婚案中,有些大陆当事人(多为女性)为嫁往台湾付出数万元费用。这使一些台湾当事人和“婚托”勾结骗婚骗财。由于各种原因,目前这些违法者仍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