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石峻峰)夫妻闹离婚,丈夫愿支付妻子30万作补偿,并将钱以妻子名义存入银行卡,然而妻子却到银行将存款办理挂失后,又表示不同意离婚了。丈夫害怕妻子取走钱又不离婚,于是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并申请法院将存款冻结。日前江北区人民法院判决两人离婚,30万元归丈夫所有。
协议付30万元离婚
家住江北区的张诚(化名)与王彤(化名)2004年9月经人介绍恋爱,次年5月结婚。张比王大15岁是再婚,王是初婚,婚后张诚发现双方年龄差异大,很难在一起共同生活。于是在当年12月28日双方协议离婚,由张支付30万元给王,作为对其的补偿。张诚将30万元以王彤的名义存入银行,称离婚后再将取款密码给她,但王彤悄悄跑到银行将存款挂失后又向丈夫表示不愿离婚。张诚害怕妻子取走这笔钱,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申请法院将这笔存款冻结了。
挂失30万是想丈夫回家
法庭上张诚称,王彤经常很晚不回家,已没有办法一起生活。而且,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自己也按照约定准备支付30万元的补偿费用,只是王彤反悔,所以才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而王彤则辩称,双方有婚姻基础。当初的协议离婚只是自己一时赌气,并不是真的想离婚。而去挂失30万元也是因为找不到张诚,想要他回家,并不是想要这笔钱。
日前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婚姻基础差并且曾经协议离婚,判决双方离婚。
当初双方协议离婚的30万补偿金,因王彤反悔不同意离婚,法庭判决两人离婚后,这笔钱依旧归张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