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技术日新月异,单是照片合成就让网络爱好者乐此不疲,可包括婚姻登记在内的许多部门对此却不予认可,准备结婚的张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
张先生说,他千挑万选后决定5月18日去和未婚妻登记结婚。为了追求完美,张先生和未婚妻各自选了一张自己最满意的单人证件照,然后请数码摄像公司合成为一张结婚登记用的照片。没想到5月18日当天,他们两人在北京朝阳区六里屯道家园婚姻登记处却碰了钉子。登记处要求他们必须重新拍照,因为按照规定结婚照上的双方必须在同一底版上,如果张先生当天不能拿来符合要求的照片,所有他们在登记处已办理的文件将被销毁。
张先生为此奔波了一天,甚至找到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讨说法。直到当天下班时,张先生仍然没有拿出符合要求的照片,他精心策划的结婚登记日最终没能实现。张先生不满地说:“结婚只和本人有关,我愿意选择两人最美的合影留作终生的纪念,即使是合成的有什么不可以呢?电脑技术的发展必然带来变革,任何规定都应该与时俱进,符合时代的发展。”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颜先生。颜先生解释说,结婚登记须知上明文规定,结婚登记须使用“同一底版合影”照片。“合成照显然不能等同于合影。”颜先生说。记者追问“合成照片对结婚证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颜先生含糊地表示“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并说:“这样立法可能是为了保真。”
(2006年05月24日19:08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黄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