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一名外地来京的个体装修工,因为妻子提出离婚,一怒之下用橡皮锤和瓦刀将妻子杀死。5月1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王国均,今年31岁,原籍四川,1995年来京打工,从事个体装修。1997年,他与同乡贾某某(殁年30岁)结婚,婚后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贾某某随丈夫来京后,干过保姆、临时工等工作,后来又到学校学习了美容美发。学会了美容美发,贾某某便想自己开一家店。夫妻俩商量后在石景山麻峪附近租了两间房,美容美发店开张营业了。平日,贾某某照看店面,王国均在外揽一些装修的活儿,日子过得还不错。
2005年下半年,贾某某在店里认识了一个男性客人,双方关系越来越密切,有时一起外出吃饭,有时短信往来。贾某某觉得这个客人比丈夫好,又会挣钱,因此夫妻关系逐渐变坏,贾某某甚至提出了与丈夫离婚的要求。
虽然王国均和妻子不时因为离婚的事而发生争吵,但事实上王国均并不想离婚,还想用孩子来挽回妻子的心。2005年12月24日上午10点左右,夫妻二人再次为离婚的事争吵起来,贾某某执意要离开家,王国均阻拦不住,就从床底下找出装修工具橡胶锤,击打贾某某的腿部,贾某某仍然叫喊着要离婚,情急之下,王国均又拿起瓦刀,持刀猛砍贾某某的头面部,将贾某某杀死。案发后,王国均拨打110报警,投案自首。
在今天的法庭上,王国均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谈到妻子时,他多次在法庭上抽泣起来。不过,对于为何采用如此凶残的手段杀死妻子,王国均一再强调自己当时被气昏了头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
法庭没有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将择日另行审判。
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