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普通的七岁女孩的抚养问题竟然牵动着三个家庭,六名父母的心。为了争得该孩子的抚养权,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小孩的亲生父母将另外四位养父母诉至法院。日前,在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几位父母达成协议,小娟由其亲生父母抚养。
袁某夫妇1998年2月生育一女孩取名小娟,因家庭条件较差,夫妇俩于1999年3月将小娟交给当时无子女的亲戚朱某喂养。当时双方商定,袁某夫妇可以看孩子,朱某夫妇如以后生育子女不愿再抚育小娟的话,可以将小娟再交还给袁某夫妇抚养。
2004 年底,袁某夫妇要看孩子,朱某夫妇却吱吱唔唔不同意,后在袁某夫妇的追问下道出了事情的真相:朱某夫妇在收养小娟后又有了自己的孩子,由于家庭负担比较重,迫于无奈,朱某夫妇在2003年底,经人介绍将小娟交给邢某夫妇抚养。袁某夫妇遂多次要求朱某夫妇、邢某夫妇把孩子还给自己,但邢某夫妇和小娟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已经产生了感情,死活不愿把孩子交给袁某夫妇。袁某夫妇无奈,只好将朱某夫妇、邢某夫妇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将孩子交还给自己,归还夫妻两人对小娟的抚养权、监护权。
由于该案件涉及到多方的权益和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在正式开庭前,法官先找到各方当事人,听取了解各方的想法,因势利导,最终促使各方达成调解意见:小娟由其生身父母袁某夫妇抚养,袁某夫妇自愿补偿给朱某几年来的抚养费和教育费2万余元,邢某夫妇每年寒暑假可接看小娟两次。对此,各方都相当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