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锦检捕 记者 黄庆锋 实习记者 杜雯) 答应给几十万“分手费”,分了手,作为房产老总的前男友却不兑现,杨甄女士因此导演了一场车祸,扣下前男友,要回了70万元“分手费”,殊不知将自己送进了法网。昨日,锦江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杨甄及参与的拘禁人员批准逮捕。
今年2月24日上午8时许,成都某房产公司老总陈劲开着一辆黑色尼桑汽车,载着新交的的女友行驶至新南门红星路东升广场时,一辆苹果色的QQ车突然从车后超过,撞上他的尼桑轿车。陈劲急忙下车,和QQ司机理论。
双方正说着,一辆富康车停到跟前,车上下来几个彪形大汉,围住陈,把陈劲推上QQ车。随后,一行人将陈劲挟持到肖家河一家茶坊包间。这时,陈劲的前女友杨甄出现在茶坊:“这场车祸都是我导演的。只要你把‘分手费’给了,我就让你走。”陈劲终于弄明了真相。
其后,杨甄及几名帮忙的朋友轮番和陈劲谈判。陈劲见无法脱身,只得答应给杨甄70万元现金了结此事,并让公司财务人员将这笔款打进杨甄账户。当天下午2时过,杨甄查询后得知70万元已到账,才将陈劲释放。
第二天,杨甄正为找回70万“分手费”而欣喜时,警方突然前来将她带走。原来,陈劲被陌生人带走后,陈劲女友见势不好,报了案。因涉嫌非法拘禁,杨甄及几名帮手被刑事拘留。昨日,锦江检察院审查后,将杨甄等4人批准逮捕。
杨甄今年年近40岁。她交代,4年多前,她和陈劲开始恋爱,并同居住在一起,陈劲比她大几岁。去年年底,陈劲提出分手。陈承诺,只要她接受分手,愿意给她50万元现金,另加一套住房。杨甄答应了。他们签订一份协议后,各自分道扬镳。
杨甄说,事后,她多次找陈劲要“分手费”,陈总是拒绝。一气之下,她找来一帮社会朋友,帮忙收取“分手费”,并答应成功后给一定报酬。于是出现了上述一幕。
“我恨陈劲。”杨甄告诉办案检察官,房产公司是她和陈劲一起打拼出头的,70万元算不了啥。对此,陈劲却说,公司是他一人的成绩,与杨甄没有关系。陈劲承认分手时承诺给杨甄“分手费”,但只答应给30万元现金及一辆汽车、一套住房。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