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和吴女士离婚后,还像“夫妻”一样生活在一起,随后发生的煤气泄漏事件“揭穿”了离婚内幕。在煤气事件中,顾先生去世,儿子小杰昏迷,吴女士在医院照顾其左右。可当吴女士偶尔回到龙柏家里,发现房子已易主,“新主人”是小杰的祖母和继祖父。吴女士以小杰名义,将两名老人告上法庭,要求明确他们在龙柏房子内没有居住权。
前夫自尽
1999年8月,顾先生和吴女士在长宁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调解书明确,两人生育的男孩小杰,和共同居住的房屋都归男方所有。在法院的诉讼结束后,他们两人居然像“夫妻”一样共同回家,继续一起生活。
1999年9月,顾先生家发生了煤气泄漏事件,顾先生和小杰两人不幸煤气中毒,而吴女士因为那几天在娘家而得幸免。在医院进行全力抢救后,顾先生仍告不治,小杰则保住了性命。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封由顾先生书写的“绝命书”:离婚是假离婚,她说到美国不离婚走不掉的。小吴人很好,我一直很喜欢她,把她看作我生命的一切。前几天她说我们已经离婚了,这是双方自愿的。我一下傻了,我法律知识了解得很少,我后悔。小杰,爸爸对不起你。
离婚后原本约定好对小杰的抚养责任,最终落在了吴女士的身上。小杰因为煤气中毒,昏迷了数天,并且需要进高压氧舱治疗,吴女士不分昼夜地看护在旁。
家已易主
有一次,当吴女士偶尔回到龙柏家中,想替小杰打理点东西的时侯,她却发现自己以前的家现在已经变换了主人,居住在龙柏房子里的竟然是小杰的祖母和继祖父。吴女士经过调查后发现,小杰祖母顾老太的户口是在1999年9月迁入龙柏房子里的,就在顾先生选择煤气自杀后的第四天。和顾先生、小杰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继祖父黄老先生是在2001年9月迁入龙柏房屋的,随后老夫妻两人就搬到小杰家中居住,并且把他们自己原先居住的房屋卖掉,把龙柏当成了自己的新家。
2004年底,吴女士以小杰的名义把顾老太和黄老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明确两位老人在龙柏的房子内没有居住权。
法庭判决
长宁法院受理了这起关于房屋使用的财产权属纠纷案件,经过调查发现,龙柏房屋系动迁分配所得。在居住龙柏房屋之前,小杰和他的爸爸妈妈以及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在一起,因为老房子的动迁,他们才分了户,小杰一家三口分配得到了龙柏的房屋,而爷爷奶奶则选择了货币安置,拿了一笔现金,自行去解决居住问题。
吴女士认为,顾老太和黄老先生的迁入居住行为侵犯了小杰的权利;而两位老人则认为,他们居住儿子的房子是天经地义的。
长宁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顾老太和黄老先生在顾先生死后擅自将户口迁入龙柏房子,并据此认为他们俩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缺乏法律依据,他们两人的居住权利已经通过动迁时的货币安置得到了实现,小杰要求确认他们不享有居住权应该予以支持。两位老人表示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长宁法院的判决。 (焦晓虹 通讯员 金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