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生了两个孩子都是痴呆,第一个没足月就死了,第二个好不容易养到14岁,可也是痴痴呆呆的,生活都不能自理。这都是愚昧害苦了我!”原告顾梅声泪俱下。近日,常州市新北法院审结这起不同寻常的离婚案,依法判决表兄妹婚姻关系无效。
顾梅之母与蒋利友之母系同胞姐妹,蒋利友比顾梅大两岁,从小两人同桌吃同处玩十分亲密。随着年龄的增长,蒋利友心里对这个漂亮的表妹渐渐产生了异样的感觉。1990年2月,21岁的蒋利友要求与顾梅结为夫妻,但顾梅不同意,蒋利友便拉着顾梅来到河边,声称如果顾梅不答应嫁给他,他就跳河死在她面前。19岁的顾梅禁不起表哥的哀求和威胁答应了他,蒋利友怕表妹后悔,当天就去了民政局登记结婚,隐瞒了两人的亲属关系。婚后,两人为了掩人耳目,一同离开了老家到常州打工。
1991年3月,顾梅产下一子,但身体畸形医生诊断其为先天脑发育不全,孩子出生不到3天就死了。1992年5月,顾梅产下第二胎,养到6岁的时候还不会走路,话也说不全,显然又是先天智力不足。2006年10月,顾梅咨询律师后向新北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法院宣告自己的婚姻关系无效,并要求儿子归丈夫抚养。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母系同胞姐妹,双方的婚姻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属无效婚姻,应予解除;其子由被告抚养,随被告蒋利友共同生活,顾梅每月支付其子生活费150元。
接办此案的陈法官很痛心地说,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愚昧的事情发生,伤害的不仅是自己,还给家庭、孩子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我国的普法教育真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