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不少来离婚的夫妇都嫌孩子是个负担。但上周在晋安区婚姻登记处,却出现了这样的情形:一对要离婚的夫妻争着要3个小孩的抚养权。记者仔细一打听,原来这跟一套140平米的房产有关。
为了房子争孩子?
上周四下午4时许,一对30多岁的夫妇走进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记者发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那男的跟那女人说话,她都只是简单地“嗯”一下。仿佛多说一句话,她便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这对夫妇都姓陈,男的自己开了一个小公司。结婚12年,两人育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和一个女儿。他们的协议书上写着:3个孩子都归男方抚养,负责孩子的一切生活及教育费用。一处140平方米的房子,归男方所有。
“现在抚养3个孩子不容易呢。”看到协议书内容后,记者说。
男的十分赞同,点头称是,还说:“对呀,我以后又当爹又当妈,日子不知道怎么过啊!”
“那我要抚养,你怎么不肯呢?”女的终于开口说话了。一开口,她的眼泪就禁不住涌了出来。听她如此说,男的“哼”了一下,没再多说,似乎不想和她理论。原来他们商量好,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就归谁。
记者还发现,他们的协议书上有一行字被划掉。依稀可以看出,上面写着“女方自愿与孩子断绝母子关系”。
对此,男的说:“你看,哪有这么狠心的母亲,我孩子命苦啊。”
女的听了很生气:“谁说的?那不是你逼我写的?我生的孩子,会自愿跟他们断绝关系吗?”说着,她不停地拿纸巾擦眼泪。
她要求房子归孩子
随后,两人又因为房产的事情争执不下。女方同意房产归男方所有,但她坚持男方只有使用权,而所有权属于孩子。如果男方以后想买卖房产,必须经过女方的同意。
工作人员解释,由于3个孩子都未成年,无法拥有产权,如果协议书里写明房产归男方所有,以后男方买卖房子,女方也无权过问。
对此,男方表示:“房子当然是孩子的,我也无权随便处理。”
女的却说:“你现在这么说,以后谁知道呢。”
看到他们没有达成协议,工作人员便劝他们回家商量好再过来。他俩走到楼梯口又停了下来,看样子是在争吵。
不久,他们又回到婚姻登记处。女的妥协了,对于结果她似乎十分无奈。近半个小时,她一直在哭。
来源:福建之窗,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