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十堰市有妻室的男子蔡某买了一张假离婚证,在湖北省襄樊市再次娶妻生子。近日,该男子被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以重婚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法院查明,1985年,江苏籍人蔡某与刘某结为夫妻。2001年9月,蔡某就任湖北省襄樊市泰跃卫星技术发展公司经理后,与在其公司打工的少女郑某相识。两人产生恋情。
2003年5月,郑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便缠着蔡某要与其结婚。已经结婚的蔡某见襄樊大街上到处是办假证的,便找了个假证贩子办了个假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上盖有十堰市茅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
同年5月16日,蔡某又与郑某办理了结婚证。二人婚后生一男孩。生小孩后,蔡某对郑某感情日渐淡薄,郑便欲与其离婚,这才发现蔡某并未真离婚,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民警前往十堰调查蔡某的发妻刘某时,刘某居然对此一无所知。她称,老公平时虽然回来的少,但夫妻感情非常好,没有发现蔡有什么异常举动。
另外查明,蔡某还犯有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