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先生诉至法院强烈要求与妻子马女士离婚,只因为他听说马女士在认识他之前曾在发廊工作过。昨日,苏州相城区法院判决不准两人离婚。
史先生和马女士同是苏北来苏打工者,两人在苏州一见如故,继而成为恋人。相恋一年多后,两人回老家登记结婚。婚后,小两口在苏州建立起了自己的小家庭,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然而过了不到半年,史先生就没事找事,和妻子吵架,进而向妻子提出离婚,马女士在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被丈夫赶出了家门。
史先生的转变让马女士不解,后来马女士才得知,丈夫听别人说马女士曾经在发廊做过,“人不干净”。马女士认为丈夫不应该听信他人的谣言,试图回家与丈夫和解,但当时门锁已换,马女士有家难归。
分居11个月后,史先生将马女士告上法院要求离婚。而马女士表示放不下这段感情,不同意离婚。
昨日法院最终认为,原被告双方属于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好,婚后感情尚可,只要双方能够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矛盾,和好还是有可能的,遂判处两人不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