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6月20日,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经法院调解,被告肖某自愿与原告杨某离婚,婚生儿子随原告杨某生活。被告肖某从开始的坚决不同意离婚到自愿与原告离婚,却是源自于已满十周岁的亲生儿子在法庭上的一番陈述。
1993年9月,杨某与肖某自愿登记结婚,婚后生一男孩,2003年,丈夫杨某开始出外打工,妻子肖某在家务农并照顾正读小学的儿子生活。2005年5月,丈夫在外风闻妻子在家与当地一屠夫关系暧昧,遂从外赶回家,结果真的发现肖姓屠夫睡在自家床上,但此时妻子不在家,杨某并没抓到现行。同年8月29日,杨某再次发现妻子肖某独自与屠夫在屋后山上,愤怒的杨某与该屠夫当场发生打架。但此后肖某并未中断与该肖姓屠夫的往来,杨某遂于今年5月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肖某离婚。
法庭上,肖某坚决不同意离婚,也不承认与肖姓屠夫有不正当关系,为此法庭询问原、被告的儿子杨某(1996年3月出生)愿意随哪方生活,他们刚满十周岁的儿子当庭回答说:“我想跟爸爸一起生活,妈妈不好,爸爸不在家的时候,妈妈就跟肖XX同住一屋,还睡同一张床”。听了儿子的话,尴尬的肖某思虑良久后表示同意与杨某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与杨某达成了一致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