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小两口吵架,妻子赌气回到娘家,娘家亲人不是好言相劝,而是挑唆其离婚,并羞辱谩骂到娘家干活请罪的女婿,气愤的女婿拿起菜刀砍死岳母,砍伤妻姐。日前,河南省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37297元。
年近三十的樊某是灵宝市大王镇某村人,2000年10月和同村的肖艳(化名)结婚,婚后生有一子。2005年3月,因一些家庭琐事,樊某与肖艳发生口角,肖艳赌气回了娘家。肖艳的母亲袁某和姐姐肖红(化名)早就嫌弃樊某没本事,挣不来钱,听完肖艳的哭诉,当即大骂樊某,并叫肖艳坚决和樊某离婚。
两天后,樊某到岳母家认错准备接妻子回家,没曾想一进门,岳母袁某和妻姐肖红张口就骂樊某,并说肖艳不会再回樊家,叫他死了这条心,滚回家等着离婚。樊某无奈只好独自回家。回到家后,樊某知道妻子心疼孩子并不真想离婚,主要是岳母和妻姐的意思,于是一直托人从中说合,但都没有结果。
3月23日上午,看着不到3岁活泼可爱的儿子,樊某不想失去家庭,为表示自己的诚意,他把儿子送母亲照看,自己主动到岳母家的大棚菜地干活请罪。干活时肖红不在大棚,岳母袁某不为所动,依然在旁边责骂不停,樊某忍着没说话。
到了中午11时许,活干完后,无人理会、又累又饿的樊某只好自己回家。刚到家准备做饭,妻姐肖红就闯到家里,为他上午到其家大棚干活之事与他吵骂,骂他没出息,不要脸,随后赶到的岳母袁某站在院门外大声吵骂。想着都是这两个人挑唆离婚,害得自己家不像家,现在竟跑到门前吵骂,故意让他丢人出丑,樊某再也忍不住了,转身从厨房内拿出菜刀发疯般朝站在客厅的肖红头部、肩部连砍数刀。将肖红砍倒后,樊某又持刀将站在门外吵骂的袁某的头部连砍数刀。后袁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肖红头、面部有六处疤痕,脑膜破裂、脑组织挫裂,其伤情鉴定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某遭二被害人谩骂后不能冷静处理,恼怒之下持刀行凶,砍死一人,砍伤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论罪该杀。但本案系家庭矛盾所引发,且二被害人的行为对本案的引发也有过错,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