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李朝涛) 一纸31年前承认对婚姻不忠的检讨书,一张声称离婚时将房屋留给女方不要任何财产的《字据》,让一对年逾花甲的夫妇在共同走过了35年后,又重新揭开了婚姻生活的疮疤。正是因为这两张男方写下的书面文字,让本来极其普通的离婚案陷入了财产分割的焦灼。该案历经两审,不忠的行为在30多年后仍然得到了法律惩戒,法院依据《字据》内容和双方过错,将价值35万元的房屋判给女方,但同时判决女方需补偿男方11.6万元。一对纠缠了几十年的老夫妇终于结束了纠葛不断的婚姻。
年轻时写下不忠检讨
刘云和张伟在1970年12月结婚,育有一子(已死亡)一女。婚后初期,二人的感情很好。但是,因张伟与家中的保姆发生不正当关系,影响了夫妻感情。
1975年10月1日,张伟为自己对婚姻的不忠写下《检讨书》。多年后,张伟称,“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声誉才这么做的,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
这件事成了二人婚姻生活中挥之不去的阴霾,夫妻双方长期处于不信任状态,也为日后的离婚打下了伏笔。
6年前又立财产字据
2000年11月,感情早已不合的双方有了起诉离婚的意向。张伟此时写下一张《字据》明确表示,“在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时,除我的日常生活、床上用品和书籍外,其余财产和一套1999年购买的位于天河区五山路的房屋均归刘云所有。”
张伟在《字据》中还加了几个条件,即刘云对其有何意见和问题可通用正当法律途径解决,不得在同学朋友、张伟祖籍、单位散布谣言。此外,在法院判决生效前,张伟仍有居住权,双方应相安无事,不伤害对方。吃饭各人自理,但不发生言语冲突。另外,刘云不得趁其不在时毁坏他的衣物用品。
但事后双方二人均没有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直到2005年,二人年逾花甲再次提起离婚一事,这张《字据》也就成了法院审理的重要依据。
依字据下判男方上诉
庭审中,刘云拿出30年前的检讨书证明张伟的不忠行为,同时又拿出病历证明自己被张伟殴打致伤。而张伟拿出笔记和内退证,证明在1999年5月到2000年8月间,他曾多次被刘云从家中赶出来,后来不得以办了内退。而自己也有病历证明,其曾被刘云和女儿殴打。
他们的女儿对于二人的离婚,表示“我父母近十年来都没有什么感情了,我觉得分开对他们都比较好。”
一审法院依法准许双方离婚。法院认为,张伟写的这张字据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因张伟曾有过不忠行为,严重伤害了刘云的感情,其表示在离婚时房屋等财产归刘云所有,也是对其的一种补偿。故法院依《字据》作为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将五山路的房屋(价值35万)判给刘云所有,张伟搬出房屋,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男方虽有错仍获补偿
张伟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坚持《字据》是受胁迫所写。称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双方长期处于不信任状态,刘云经常毫无根据的怀疑他。此外,刘云经常与异性散步回家,对其造成很大伤害。
二审法院认为,虽然张伟在2000年写下《字据》,但双方并没有提出离婚,婚姻关系在当时已经得到维系,因此,应认定双方均有意不再按照《字据》的约定履行。考虑到张伟是基于自己的过错,同意在财产上对刘云进行补偿,因此,他要均分房屋的要求未获支持。
2006年8月18日,广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五山路房屋归刘云所有,但刘云需按照房屋价值酌情补偿11.6万给张伟,其余维持原判。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