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识到结婚,江西新干县两青年仅用了不到6天时间,但当1个月后新娘查处乙肝大三阳时,这对年轻夫妇的感情随即降至冰点并分居,7日,记者从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获悉,鉴于两人毫无感情基础,法院一审准许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
据了解,2009年10月10日,新干县青年男子孙某和女青年陈某经媒人介绍相识,16日,两人在孙某赠与6万元彩礼的情形下登记结婚。可惜好景不长,新娘在11月10被检查出有乙肝大三阳,男方对其态度骤变。孙某将陈某送回娘家后独自回家并分居。2个月后,陈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女方返回全部彩礼。
新干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乙肝主要为血液传染疾病,不通过呼吸系统、消化道等传染,不是法律上认为的禁止结婚的疾病。但是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相识6天即登记结婚,毫无感情基础,婚后因被告犯病导致夫妻分居,应认定为感情破裂。
鉴于被告收取原告彩礼数额较大,导致原告家庭生活困难,且原被告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返回彩礼符合法律规定,考虑被告患病情况,对原告的请求予以部分支持,被告应当返回彩礼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