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的一天,东莞某镇居民李某桥感到有点纳闷,自己已经连续好几个月没被通知去做计生检查了。于是,她主动到镇上的妇联要求做妇检,但妇联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因为她已经离婚了,就不需要做妇检了。李某桥一听,大吃一惊:“我离婚了!?怎么连自己都不知道。”
李某桥心急火燎地跑到民政局一问,才得知“自己”早在2009年5月27日已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李某桥猜想,丈夫和“二奶”早就巴望着把自己“踢走”,难道是他们搞的鬼?
情人比老婆还要老
李某桥是1991年和刘某结婚的,婚后两个人也过了几年幸福的日子,还有了两个孩子。可近年来,李某桥发现丈夫越来越不对劲,常背着自己接电话,还常借口应酬不回家吃饭,有时候甚至彻夜不归。这些不正常的表现都指向一个猜想———丈夫在外面有了人!
虽然李某桥数次追问丈夫,可丈夫就是死口不承认。后来,李某桥意外地从丈夫的一个朋友口中听到丈夫真的和其他女人同居了。李某桥的娘家人也听到了一些风言风语,说刘某和另外一个女人连孩子都生下来了。
这几年来,丈夫做生意顺风顺水,李某桥估计丈夫会在外面“逢场作戏”,但她万万没想到丈夫会和别的女人住在一起,竟然还生了孩子。
李某桥坐不住了。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她掌握了“二奶”的一些情况。让她意外的是,那个勾引丈夫的“狐狸精”是一个比自己大一岁,在样貌上也并不比自己出众的外省打工妹。更让李某桥难以接受的是,这个叫阿芳的女人已经和丈夫刘某生下了三个孩子,最小的那个都有12岁了。这样一推算,刘某在和自己结婚后的第三四个年头就和阿芳好上了。
二奶竟住在了婆家
李某桥明白,自己是遇到劲敌了,她一度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李某桥想不明白,自己在这个家无私付出了这么多年,换来的竟然是这样的结局。她也想过要挽救自己的婚姻,可刘某对这个家丝毫没有留恋,他的心早已偏向了另一边。事实上,刘某的家人也是纵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的,因为阿芳和孩子们就住在刘家的老宅,刘家人俨然已经接受了这个“二媳妇”,对刘某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李某桥希望丈夫能够承担起责任,若两人离婚,对她和孩子作一定的补偿,但硬了心肠的刘某已经不愿意在李某桥身上多花一分钱,所以在财产分割上,刘某始终不愿意让步。刘某声称,家里的几套房子都是借父母的钱买的,要离婚可以,但房子没得分。
一边是原配的拒不同意离婚,一边是“二房”阿芳的苦苦相逼,刘某的日子也不好过。几次交涉无果后,刘某干脆不怎么回家了,只是偶尔回来看看孩子,李某桥也干脆不再提离婚这事,两人就这样拖着。
二奶冒充大婆离婚
眼看着自己和阿芳最大的孩子快要参加高考了,但因为是“非婚生子”,孩子的户口问题还没彻底解决,刘某和阿芳决定铤而走险。
2009年5月的一天,刘某来到派出所假称自己老婆的身份证遗失了,说要补办一个。然后他让阿芳以妻子的名义去拍了证件照,用这张照片去办了个临时身份证(名字是妻子李某桥,照片是二奶阿芳)。
经过事先安排和演练后,5月27日,刘某带着阿芳到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顺利地骗过了工作人员,办理了离婚手续,这时,李某桥还完全蒙在鼓里,就“被离婚”了。
“离婚”后的第四天,也就是5月31日,刘某和阿芳就迫不及待地跑到东莞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办理了结婚登记。刘某用冒险的举动换来了阿芳的幸福笑容,殊不知却把自己和阿芳都送到了危险的边缘。原配李某桥在发现自己“被离婚”后,马上向警方报案,刘某的好日子被打断,他于2009年10月11日被警方羁押并刑事拘留,11月14日被正式宣布逮捕。
丈夫重婚锒铛入狱
2010年3月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个案子。在法庭上,检察院出示了李某桥的陈述、阿芳的证言、结婚证等证据,刘某对检察院的指控供认不讳,他只是提出了自己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官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但归案后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但刘某的自首之说却不被承认,因为他是在警方接到报案后被抓捕归案的,不能认定为自首。最后,法院判定刘某重婚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
对于那份离奇的“离婚登记”,法院最后也判决无效。但法官认为,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技术手段和能力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真实性进行查实,所以在看到符合条件的离婚登记申请资料后,办理了离婚登记,其行为并不违法。(薛江华 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