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湖南怀化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7月1日发生在洪江市黔城镇财政所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名丰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名丰,绰号“王彪”,洪江市人,与受害人周某曾是夫妻关系,周某生前系黔城财政所工作人员。
红网怀化9月1日讯(通讯员 易璐)9月1日,湖南怀化洪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7月1日发生在洪江市黔城镇财政所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名丰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名丰,绰号“王彪”,洪江市人,与受害人周某曾是夫妻关系,周某生前系黔城财政所工作人员。今年1月份,王名丰与周某离婚后,到其前妻杨某处想拿回以前赠与杨某的房产变卖,再与周某两人共同买房并复婚。因王名丰拿不到房产,而周某结识一男朋友,也不愿再同王名丰复婚,王名丰多次要求复合均遭拒绝,心生怨恨,产生杀害周某之心。
7月1日8时许,王名丰携带一把杀猪刀并在摩托车后备箱内准备了备换的衣裤鞋子,驾驶摩托车来到黔城镇财政所楼下,并在财政所背后守候。在上午10时许,趁周某办公室仅其一人在内时,窜至办公室内,用杀猪刀对周某颈部连砍数刀,将其残忍杀害。王名丰杀人后驾驶摩托车逃跑,在逃跑途中分三次将杀猪刀、摩托车和换下的带血衣裤鞋子抛入沿途的沅江内。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展开抓捕工作,由于王明丰熟悉当地地形,且活动范围大,案发后未能第一时间将其抓获,但在办案民警的努力之下,先后辗转湖南、广东、贵州三省,经过48天的追捕,最终于8月17日在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将王名丰抓获归案。
由于此案发生在办公场所,且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给全市人民造成很大恐慌,社会影响非常恶劣。洪江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人员经过仔细审查,决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王名丰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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