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夫妻实行AA制,离婚时,一方反悔了,这财产该咋分?近日,在一起离婚案中,法院判定夫妻婚姻中实行AA制约定有效,双方财产分割也实行AA制。
再婚夫妻 婚后签AA协议
2006年夏,宋小姐和黄先生相识,次年两人正式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和也作了份“财产公证书”。双方约定:“夫妻双方原则上实行AA制:个人收益归个人所有,个人的物品也归个人使用;于共同生活的物品共同支出,双方各半承担;夫妇无共同债权债务,各自发生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
双方闹离婚 财产应该怎么分
婚后一年多,二人关系恶化。最后,宋小姐负气搬出二人位于王庄新村的居所,回到自己的旧居。
日前,宋小姐诉至晋安区法院要求离婚。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上,宋小姐认为,双方自愿签订“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对家庭日常生活的经济模式和婚前婚后的财产约定是合法有效的。所以,现在双方离婚已无经济纠葛。
庭审时,黄先生辩称说,“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是他在宋某及其家人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且该约定并非对离婚时财产分割进行约定。他请求法院重新认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庭审过程中,黄先生还提出原告手中的股票市值达17万元,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法院认定协议有效 不采纳丈夫意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共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共有。
宋小姐和被告黄先生签订的“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约定内容是明确的,是对各自的收益、家庭支出以及债权债务的承担等所作的约定。所以,该约定合法有效。
一旦夫妻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中也应按此约定履行。黄先生称该约定不是其真实意思,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所签,但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其主张上述约定无效的理由不予采信。故判决按照“协议书”和“财产公证书”中约定的方式分割财产。
(福州晚报记者 姜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