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令村民“眼羡”的黄森辉,如今却被当成笑话。
20年的婚外情后,黄森辉终为之付出惨痛代价:居住了10多年的房子被法院判给了自己的私生子,自己和妻女面临无家可归的境地。
近日,黄森辉的一个外甥在微博上发文质疑法院判决,再次引起广泛关注。因不服判决,黄森辉和妻子黎珠芳一直不肯离开房屋。连日来,斗门法院还在对此事进行调解。
已婚男恋上打工女
2月20日,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榕益村榕毕树北区87号。51岁的黄森辉站在房子门口,悔恨不已,如果20年前他没搞婚外情,如今就不会无家可归了。妻子黎珠芳则默默站在其身边,不时望向丈夫,目光里满是愤怒和深切的哀伤。
黄森辉是白蕉镇榕益村人,今年51岁。1986年,他和24岁的黎珠芳共结连理,不久有了两个女儿。
1992年,黄森辉在斗门区一家公司当司机。当年,年仅19岁的云浮女子邓金周在中山一家电子厂打工。一次偶然机会,两人相识,邓金周经常搭黄森辉的车到广州。此后,两人逐步发展为婚外情。
1993年,在白蕉镇榕益村榕毕树北区87号,新建起了一栋120多平方米的房子。黄森辉和妻子黎珠芳,以及黄的父母均在此居住。没想到,这栋房子日后成为黄森辉和邓金周反目的关键。
为了享受“齐人之福”,黄森辉在外面给邓金周租了房子。同居两年后,他们的私生子黄桦(化名)出生,户口落在了母亲老家。期间,邓金周获悉黄森辉已婚身份,伤心不已。
1996年,为改善家中生活,黎珠芳独身前往澳门打工补贴家用。当时,黎的两个女儿均未满10岁。
在澳门当保姆期间,黎珠芳省吃俭用,为省钱,她常年未归家中。
妻子离开后,黄森辉又找到邓金周,声称自己已与妻子离婚,并出示了离婚证。见此,邓金周遂携子住进了黄家。而黄森辉又办理了与邓金周的结婚证。最终,法院查明,该两个证件均为黄森辉伪造。
在澳门打工的黎珠芳获悉了邓金周的存在,且邓金周还住进了自己的房间,气愤不已的她,便让丈夫将他们赶走。但邓金周采用割腕、服毒等方式反击,黄森辉只得屈服,黎珠芳也不得不开始隐忍。
就这样,黄森辉游走在两个女人之间。
原配回家矛盾激化
暂时的平静因黎珠芳的返乡被打破。
2008年,因年事已高,黎珠芳返回村中。两个女人的矛盾迅速激化。身处夹缝中的黄森辉最终把邓金周母子安排在附近老屋居住。
邓金周认为,儿子黄桦依照遗嘱继承祖父母的房屋,但黄森辉和黎珠芳强行将她和儿子赶走,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在多次交涉未果后,邓金周以儿子名义,将黄、黎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他们现在所居住的房子。
这个举动引起轩然大波,黄森辉及其亲属极力反对。黄森辉说,他此前一直从事运输工作,可近年邓金周不断到他工作单位闹事,他已多次被迫辞工。黄森辉多名亲属称,接纳邓金周是因为她的儿子。
记者了解到,涉案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证上的名字是黄森辉已过世的父亲。
邓金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黎珠芳没回来之前一切都好好的。正因为黎珠芳,才造成如今大家法庭相见的局面。
二审房子判给私生子
斗门法院审理此案时,邓金周出示了黄森辉的父亲和母亲分别于1998年和2000年立下的遗嘱,遗嘱均称房子由孙子黄桦所有。
同时,邓金周还出具了《见证书》、《承诺书》等材料,均写明:涉案房屋归黄桦所有,见证人和承诺人也均为黄森辉。
邓金周告诉记者,兴建房屋时,她也曾出资1.9万元。居住在房屋的10多年里,她不但侍奉黄森辉的父母,还在外打工养家。黄森辉的父亲一直不喜欢黎珠芳,才把房屋给孙子黄桦。
黄森辉坚称父母的遗嘱是假的。他表示,房屋是自己和妻子黎珠芳出资建设,且遗嘱签名系伪造。黄森辉的姐姐说,父亲共育有7个子女,父母病重也都由她照顾,可大家从未听说父母立有遗嘱。
斗门区法院认为,被告虽提出了疑问,却无相关证据推翻遗嘱。2011年10月,斗门区法院一审判决黄森辉和黎珠芳败诉。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曝事件再起波澜
2月3日,斗门区法院发出执行令,要求黄森辉夫妇搬离住处,腾出房子。9日,法院执行局再次发出《限期清腾房屋通知》,限期10天内搬离,逾期将强制执行。2月20日,已经过了限定的最后期限,但法院执行局的人最终没强制执行。
而在此之前,黄森辉的一个外甥在微博上发文:“珠海斗门爆出史上一大冤案:无良小三,伪造遗嘱,蒙骗司法,强夺原配房屋,正室崩溃欲绝!”被大量转发,并提出为何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等几点质疑。
2月20日,斗门区法院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因涉及个人隐私,经当事人申请,法院即可不公开审理。此外,针对微博上发布的此案疑点,珠海市中级法院在二审时已作了有针对性的释疑,法院绝无偏袒任何一方。
昨日,记者再次登录黄森辉的外甥微博时发现,有关此案的微博原文已被删除。
截至目前,斗门区法院再次召集事件双方,作进一步的协调。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黄森辉亲属抵触情绪较大,因此不排除强制执行,但目前仍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见习记者 林永俊 向松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