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十多年了,除了结婚时的衣服外,几乎找不到新添的衣裳,小孩穿的衣物大部分都是向别人家要的”,近日,蚌埠五河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妻子以丈夫太过吝啬而要求离婚。
妻子王某在法庭上说,“我们家农业收入加上他打小工每年也有几万元,十天半个月都吃不到一次荤菜,想问他要点钱都不可能,这样的日子我实在过够了,坚决和他离婚。 ”这是妻子王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的诉称。 马某辩称:我不是舍不得花钱,因小孩以后都要用钱的,能吃饱穿暖就行了,我穿的衣服都是从地摊上买的,节约还能有错吗?我不同意离婚。五河县法院因王某未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然而,马某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夫妻双方关系没有得到改善,半年后,王某再次起诉要求和马某离婚。这时马某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并保证将家中“经济大权”交给王某,王某冷淡地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没有再给马某机会。(安徽商报 闫涛 苏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