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审理中,妻子向法庭提供丈夫与另一女子开房过夜视频录像,以证实男方有重大过错。记者昨悉,法庭终审并未采信这一证据,但最终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女青年小吴与男方小林是中学同学,经自由恋爱于2006年结婚并生育一女,后夫妻感情因生活琐事生隙。小吴更发现,在国企工作的丈夫与一名女同事关系不一般,甚至一同在宾馆开房。她分别调取了两人于去年7月30日、9月3日的开房录像和宾馆视频。视频显示,小林与一女子共同登记住宿,又一同进房,数小时后再一起离开。
去年12月,小吴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特别要求法庭追究丈夫婚外情的过错责任。该案一审由青山区法院判决后,小吴提起上诉。
今年6月,该案二审开庭时,小吴向法官再次提交视频证据,希望法庭追究小林的过错。但小林辩称,该视频系小吴利用民警的身份取得,取证程序不合法,虽有开房事实,但并不直接构成婚外情。
终审法院审理认为,女方小吴尽管有“开房”视频,但不能就此证明小林对双方夫妻关系破裂有重大过错。法庭终审判决二人离婚,其女判由男方抚养,小吴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泉冰就此案分析,女方小吴的视频证据是要证明丈夫对婚姻不忠,但仅有开房记录难以直接证明。这样的情况下,证实男方不忠的途径有两条:一是以合法渠道“捉奸”在床,即吴女士发现丈夫与人开房后立即拨打110,交由警方处置;二是吴女士可向法庭申请调查,由法庭调取相关录像证据及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锁定婚外情。(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毛杰 黄林 房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