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记者方兴
本报记者杜晓
与一般离婚案不同,发生在四川省自贡市的这起离婚案的一方当事人说,他从没与对方登记结婚。
那么,这起蹊跷的“离婚案”究竟是怎么回事?
1.8亿元被侵占是真还是假
这起离婚案的一方当事人——四川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王杰告诉记者,1997年,他与时任四川某报广告部主任的刘娅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并同居;2006年,王杰将刘娅安排到九鼎集团任总经理一职。
“我因为要在成都开拓业务,所以就把公司管理全部交给刘娅。”王杰告诉记者,“但是到2007年年底,九鼎集团员工不断反映刘娅有经济问题,经公司初查发现问题严重,我便于2008年2月免去刘娅总经理职务。”
记者在王杰处看到一份四川华文会计事务所专项审计结果:刘娅任总经理期间,转移、侵吞公司9305万元,因隐匿、毁灭票证尚有1亿资金下落不明。审计报告建议:“鉴于九鼎集团相关责任人存在虚构、隐匿经济内容,采用系列会计舞弊手段转移、侵吞公司资产,且金额特别巨大,已涉嫌经济犯罪,同时涉嫌编造、毁灭会计资料,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杰认为,刘娅侵占公司资金有1.8亿元之多。自2008年7月起,王杰先后向自贡市公安局举报十余次,该局在2008年9月1日正式立案,自贡市公安局主办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王杰举报的材料,在一周时间就查出了问题,涉及资金六七百万元。
但不知什么原因,2008年11月4日,公安局又以“刘娅无违法犯罪事实”为由撤销了此案。
《结婚证》霉烂消失是真还是假
也就是王杰向自贡市公安局举报后,2008年8月26日,刘娅到贡井区人民法院起诉与王杰离婚。而王杰则坚称自己离异后从未与他人登记结婚。
刘娅出示的关键证据是两份“申请”书证,一份是《结婚申请登记书》,其上标注的申请时间为1997年1月27日;另一份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其上标注时间为2001年12月31日。
然而,《结婚申请登记书》上的签名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婚登记档案中“王杰”署名的签字为刘娅书写。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李显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有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愿是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和捺印则是这一实质要件的外在形式表现。因此,在申请结婚的文书和结婚登记记载中的签名必须为本人亲自书写,才能承认其合法有效。”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二审法院于2009年1月19日和2009年12月1日判决二人离婚,并将王杰一半财产判给刘娅。
该案二审法官告诉记者,之所以认定王杰和刘娅之间存在夫妻关系,是依据自贡市新街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一份证明书,它证明王、刘二人于1997年1月27日在新街街道办事处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证字号为97016。
但据介绍刘娅认识王杰的介绍人何平证实:刘娅是在1997年夏天,由他介绍给王杰认识的,刘娅能在没有认识王杰之前(1997年1月27日)就和王杰去结婚了?
既然是合法夫妻,只要出示《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就可以了。那么《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在哪?据刘娅讲,两本《结婚证》放在保险箱里全部霉烂了,两本《夫妻关系证明书》后来又丢了。离奇的是,庭审笔录中载明:刘娅当庭向法庭陈述,《结婚证》是2004年9月发现霉烂的,可刘娅却在2001年12月31日,就以《结婚证》丢失为由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
工商登记档案是真还是假
刘娅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还以九鼎集团股东的身份向法院提起了另一个诉讼,要求依法解散九鼎集团,否则判令王杰、九鼎集团以1.68亿元的价格,买回自己手中的29.58%的股份。
“我都懵了,她什么时候成了我公司的股东了?九鼎集团是我与我的同学朱晓明于1992年成立的,那时我们都还不认识刘娅。”王杰气愤地说。
王杰和朱晓明赶到自贡市工商局查看工商档案,朱晓明发现自己名下的资产通过两份股东转让协议已变更到刘娅名下。
股东协议显示:朱晓明在1996年把自己名下的股份转给了刘娅的二哥刘平,刘平2004年又转给了刘娅。
然而,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为:刘娅主张九鼎集团29.58%股权的证据——11份工商档案均为伪造,档案中王杰、朱晓明、刘平的签字,都是刘娅一人所签。
“我在1997年前根本就不认识刘娅,但我们发现保存在自贡市工商局的公司章程等大部分材料都是刘娅写的,而且部分材料只有复印件。”王杰告诉记者。
刘娅提供了1994年的一份《股东会纪要》,该文件记载:
“全体股东一致推选王杰为董事长,并由董事长提名推选刘跃为总经理,朱晓明为副总经理。”
刘跃是刘平的儿子,1994年当年只有6岁。王杰苦笑:“我怎么会推举一个6岁的孩子来管理公司?”
王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1997年公司的年检报告复印件,上面盖着自贡市工商局的公章,里面载明股东为朱晓明和王杰。自贡市工商局档案中也保存着一份1997年的年检报告,股东却是刘平和王杰。
两份工商档案相互矛盾,哪份是真,哪份是假?
7本日记内容是真是假
王杰说,正在真假难辨之时,他发现了刘娅的7本日记,日记中记载的相关内容,让他惊讶。
通过专门对日记做笔迹鉴定的报告显示,这些日记均出自刘娅之手。7本日记记录了刘娅每天的工作生活安排,还记录了大量人名、职务、时间、钱的数字等,很像一个账本。
“市工商局某局长10000元;晚上请市工商局,梁1万,弿0.5万,陈0.4万;工商局弿某4000元,某局长4000元。”(此处隐去原记录中的真实姓名——编者注)
“何哥10000元,涂兄10000元,黄哥5000元,孙某5000,朱某4000,王某5000。”记者向农行自贡市分行行长何毓梅就日记本上的人名进行了核实,随后证实,日记中提到的人均是当地农行的管理人员。
此外在日记的另一处标注:“2007年春节的拜年金额:2.12,刘娅报账:市领导39.3万等。”
“从日记内容看,应该构成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已经达到立案的条件要求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就以上问题多次试图联系刘娅,但均未成功。
相关知情人士指出,一场由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大战,却裹挟了地方数个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战”,实属近年来全国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