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家庭暴力,这个古老、隐秘的“社会之痛”,被“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疯狂的拳头”击出水面,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我国家庭暴力的普遍性触目惊心。10月21日,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
家庭不仅是人身体的住所,更是灵魂的港湾。在人类步入文明新时空的今天,为何诸多家庭仍是“温情面纱后面的暴力舞台”?家庭暴力的深层原因是什么?我们该提供怎样的反家暴“武器”?
“静悄悄的犯罪场所”——
家暴不分阶层,与学历无关,具有隐蔽性、持久性、周期性和残暴性的特点。多数受虐者平均遭遇24.3次家暴后,才向法律或社会求救
李阳家暴事件引起一些人对董姗姗家暴致死案的追忆。3年前,25岁的北京姑娘董姗姗与26岁的北京小伙王光宇共结连理。在珊珊母亲眼中,女儿的婚姻生活称得上美满。开宝马车的女婿是一家贸易公司经理,对女儿温柔体贴。可没料到的是,不到一年,女儿就被女婿殴打身亡。
“在中国人眼里,家庭暴力往往是‘没文化’的代名词,受害者也常被贴上‘忍气吞声的传统妇女’的标签。”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创始人王行娟指出,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国内外研究发现,能否成为施暴人,很大程度上与其成长环境,特别是原生家庭有关,而与学历无关。
“家庭暴力不分阶层,蓝领或白领家庭都可能发生。”王行娟介绍说,在我国,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贫富,家庭暴力的普遍性和高发性已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
“实际情况可能更严重,家庭暴力多具隐蔽性。”王行娟表示,面对暴力侵害,多数女性出于维系婚姻等考量,不愿声张,使家庭成为“静悄悄的犯罪场所”,造成家庭暴力的“冰山现象”。统计数据显示,绝大部分受访者平均遭受24.3次家暴后,才向法律或社会求救;10次以下求救者,不足14%。
近年来,我国家暴发生率不断上升,高学历、高收入人群的家暴行为呈增多趋势。狭义的家庭暴力指婚姻暴力,又称“虐妻”,除了肢体暴力,也包括不理睬对方的冷暴力。广义的家暴对象还有老人和孩子。
董珊珊案件中,受害人婚后3个月,坠入家庭暴力的陷阱。夫妻发生口角,丈夫便动辄打人,每次打完妻子后,都表示深深的忏悔,乞求改正的机会,甚至发誓要和妻子一起去死。可没过多久,又大打出手,暴力不断升级。结婚10余月,挨打半年多,妻子最终“被打伤后继发感染,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家庭暴力具有周期性。”王行娟指出,暴力发作期,施暴人像只凶狂的“恶狼”,暴力发泄后,又转身为柔顺的“绵羊”。受虐人被“暴风雨”后的“彩虹”眩惑感化,摒弃前嫌,重燃希望,双方进入关系蜜月期。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新的矛盾出现,愤怒积蓄期到来,施暴人再次像装满火药的鞭炮,“哧哧”冒烟,一点又炸。这种披着温情面纱的暴力循环是螺旋上升的,家暴程度会愈演愈烈。
李阳的妻子KIM在微博曝光家暴事件后,收到了许多有同样经历的女性来信。其中,一个女孩在信中写到:“好多年,我爸打我妈,我在旁边,他们打得好厉害。我妈很软弱,但她希望惩罚我爸爸,就割了腕……”
王行娟介绍,长期遭受家暴和反抗失败后,一些受虐妇女认识到自己根本无法阻止丈夫的暴行,于是变得越来越被动,越来越顺从,越来越无助,并且抑郁、自责,直至不堪忍受,最后自杀或杀夫。这便是美国心理学家沃柯博士提出的“受虐妇女综合征”。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女犯是因“以暴抗暴”走上犯罪道路的。
对于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而言,家暴行为不仅是“炸弹”,也是“祸根”。家暴有代际传递的规律。有关研究表明,与原生家庭没有暴力者相比,暴力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成为新的施暴者的几率高600倍。
2
“安全的出气筒”——
“不是要把老婆打跑,而是想把老婆打服”,家庭暴力是缺乏自信和安全感的男人控制女人的手段
“我俩争吵,只要涉及小金库问题,他就动粗。”北京市朝阳区一公立幼儿园老师芳芳说,“现在,我提出离婚,他却执意不肯。”
“施暴者不是要把老婆打跑,而是想把老婆打服。”家庭暴力问题专家陈敏说,家庭暴力的动机,从根本上讲就是为了“控制”,目的是在家庭关系中维护一种对施暴者有利的不平衡关系。
“‘不平等意识’是家暴的思想根子。”陈敏认为,许多丈夫将其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等优势带入夫妻关系中,确立自己在家庭的控制地位。女方一旦与这种控制角色发生冲突,就容易引发家庭暴力。
李阳在学员和家长面前,是位和蔼可亲的老师,可对妻子却拳脚相向,抓头撞地;在同事眼里,深圳光明新区居民廖某,是个彬彬有礼的“文明人”,而在家,他不仅打妻子,还打姐姐和母亲,近日又把老父胳膊咬破。
“‘两副嘴脸’、‘内外有别’是诸多施暴者的画像。”北师大心理学院咨询与临床心理研究所所长刘翔平说,施暴者心中有两本账:只打家人,不打外人。对外人尤其是陌生人,他们拘谨、谦恭、尊重,因为不知对方底细。对家人,他们则专横、暴躁、凶狠,因为打了白打,不用付出多少代价。
有人怀疑,两面型的施暴者有心理疾病。事实上,施暴人是因为他们想控制受害人,而且认为自己有权利这样做。他们的心理没病,有病的是其爱情观、婚姻观。
国外一个相关研究显示,施暴人和正常人一样,有表达悲伤的能力、解决冲突的能力以及承受过度压力的能力。亲友、同事情绪低落时,他能及时表示关心和支持。工作压力超过承受力时,绝不会动同事一个手指头。只有跟妻子等家人在一起时,他才脾气失控。
为什么只在家人面前控制不住?
“因为家人是‘安全的出气筒’。”刘翔平分析,打妻子的男人,其实很自卑,他们多为神经质人格,内向、压抑。童年时,没有与父母建立起亲密的依恋关系,成年后,在人际关系尤其夫妻亲密关系中,常有退缩、冷漠、敌意和不安全感。
遇到人际冲突时,神经质人格者由于焦虑、缺少安全感,对外会压抑自己的攻击性。但是,当他与弱势的家人发生冲突时,似乎找到发泄对象,在外面世界得不到的征服与控制感,从家庭暴力中收获。这种“胜利的喜悦体验”如果未被及时遏止,便会成瘾,“见到家人就压不住火”。
为什么发火就要动手?
因为在施暴者心中,武力可以解决问题,而且行之有效。
王女士痛苦地向心理专家咨询。“结婚11年了,每遇家庭矛盾,丈夫总是一触即发,我就不明白,他与其打人砸东西,为什么不愿意耐心沟通?”
“不善于处理家庭关系和解决矛盾是施暴者的一个特点。”王行娟说,社会学认为,人们的行为都是从社会环境或家庭环境中习得的。
施暴者成长过程中,往往从父母等周围人身上,学到解决挫败感的最粗暴简单的方法——家庭暴力。比如他不听话时,父母就一顿暴打,把他修理得老老实实。除了殴打和谩骂,他不知道还有解决家庭矛盾的更好方法,缺乏沟通的技巧。加之内向、压抑的性格和大男子主义的思想,他也缺少与家人沟通的诚意,造成家庭关系畸形。
3
加强司法保护——
国外实践表明,警察的介入是遏制家暴最有力的“武器”。对施暴人采取逮捕和拘留,比未采取司法保护的成效高 3 倍
家暴事件曝光后,李阳去了派出所。让警察颇感为难的是,尽管家庭暴力现象不在少数,但他们是第一次处理这种事情。董珊珊家暴案中,受害人曾8次报警,警察因“不好管”,未能帮她逃离死神。
“两起案件暴露的是法律救助不力。”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研究会理事郭建梅说。
尽管3年前,家暴干预已纳入“110”出警范围,但受职能规定不明确的影响,加上“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警方不愿意介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把它当作家务纠纷不予处理,或直接等同于其他暴力案件移交检察机关。
李阳挥舞拳头时,脑中曾一闪念,“这要在美国就犯法了”。言下之意,在中国就没多大事儿。
眼下,我国家暴立案设有“门槛”。轻伤以上可提起自诉,且“民不告官不究”;致重伤才能提起公诉。在美国,如果妇女遭遇家庭暴力报警,警察只要在现场验出她身上有伤痕,就会将施暴者带走,并根据伤情提起公诉。犯罪记录自此如影随形,成为影响施暴者求职、升迁等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相关法律规定散见于诸多法律法规中,宣誓性的多,可操作性的少。比如,没有明确施暴者是否要进行心理治疗。
西方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施暴者必须接受心理治疗。监外服刑的施暴者,如果不按要求去指定机构进行心理咨询和行为矫治,会被重新关进监狱。
因为这些国家认为,家暴行为不仅与认知和行为习惯有关,还可能与人格缺陷有关,心理辅导有助于施暴者改正错误。心理咨询和行为矫治时间通常3—5个月,每周1次,每次2个小时。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8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标志着该法的研究论证工作正式开始。郭建梅建议,新法中增加“强制参加学习”的处罚,并明确规定“反家暴主力军”公安机关的具体职责。
国外司法实践表明,警察的介入,是遏制家暴最有力的“武器”。对施暴人逮捕和拘留,比不采取司法保护,成效高3倍。
一名温州妇女被丈夫打得皮开肉绽。公安机关拘留男方时,她竟苦苦哀求不要立案,因为丈夫被刑拘后对家庭没有好处,出来后还可能报复自己。
“多数受害人报警,不是为了将施暴者绳之以法,而是为了让他悬崖勒马。”王行娟表示,因顾及面子、婚姻和孩子,七成家暴受害者不愿离婚,渴望施暴人放下拳头。
4
对第一次家暴说“不”——
家庭暴力是一种袭德性行为,婚前睁大两只眼睛,看清恋人的原生家庭,明察家暴苗头
“总是抱有幻想,总是伤心失望。”清冷的月光泻在寂静的街道上,张倩泪流满面地发呆。因家庭琐事,丈夫又对她拳脚相加。摸着胳膊和腿上青紫的鼓包,她不想回父母家,怕爸妈担心。也不愿去亲友那,怕丢面子。以前曾向婆家求援,成效不大。多次想找单位领导,又怕影响丈夫前途。她茫然地徘徊着……
“因为缺少社会救济渠道,很多受害人长期忍气吞声。”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说,在美国,如果邻居发现隔壁有吵闹声,就有必须报警的义务。而国人对这种“私事”、“家丑”少有干涉,夫妻打翻天,邻居也无动于衷。美国有2000多家庇护所,一直延伸至镇。相比之下,我国庇护所不仅凤毛麟角,而且门庭冷清。加强社会支持系统建设,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对个人而言,学习相关知识,认清家暴面目,积极预防、自救,尤为重要。
日前,一位恋爱中的女孩打电话求教王行娟,“我的男朋友是个老实人。只是一吵架,就爱摔东西,偶尔还打我。他是否有家庭暴力的倾向?我是否该嫁给他?”
“家庭暴力是一种袭德性行为。”王行娟说,婚前瞪大两只眼,看清恋人的原生家庭,再做婚姻选择,可以防患于未然。
“面对第一次家暴,一定要说‘不’。”王行娟强调,男人第一次打老婆,如果没有付出沉重代价或老婆服软,以后就会打顺手,很难收住。防止家庭暴力,要重视“第一次”,明确“零容忍”态度。
家庭暴力是一个周而复始、越陷越深的泥潭。身陷其中者,要勇于借助外力打破这个循环。
陈敏将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分为三类:普通型、两副面孔型和“疯狗”型。
普通型的人只是偶尔施暴,没有施暴的习惯。两副面孔型者对外人谦逊有礼,对家人急躁凶狠,有暴力恶习。“疯狗”型的人则是有赌博、吸毒等各种不良嗜好,打起人来谁都拦不住。多数施暴者属于两副面孔型。
“报警是叫停家暴最有效的一种方式。”陈敏介绍,两副面孔型的人最怕外界知道自己在家施暴,受害者一次报警就解决问题的,不在少数。
蒋月娥认为,对施暴者来说,治本之策是清除头脑里的不平等观念。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手段来解决,但决不能诉诸暴力,否则就具有侵犯人权的违法性。施暴者应该接受心理咨询和辅导,学习夫妻相处之道。(应采访对象要求,部分受访者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