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岁的胡老汉在照顾生病的老伴多年后,用刀将老伴砍死帮她和自己“解脱”(本报1月23日曾报道)。昨天上午,通州法院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老汉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胡老汉表示“回去考虑”是否上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胡老汉妻子张某身患重病,长年瘫痪在床,主要由胡老汉伺候,2007年8月30日晚,胡老汉用菜刀猛砍妻子颈部10多下,造成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后胡老汉打电话投案自首。庭审中,胡老汉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没有异议。其辩护人称,胡老汉妻子长年瘫痪在床,病重治疗无望,生不如死,胡老汉将其杀死是因为不忍其继续受苦。且胡老汉已七十有余,一向遵纪守法,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胡老汉的儿子和邻居也出具证言替他求情。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胡老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但由于胡老汉犯罪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态度等,做出以上判决。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时间:2008-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