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行房遭香港老公殴打,扭打之中妻子黄某某摸刀捅死老公。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中级法院获悉,法院一审认定黄某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其老公也有部分过错,故依法减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5月26日晚10时30分,黄某某的香港老公
林某从香港回到深圳莲塘的家,二人吃完夜宵喝完两瓶酒后,进房休息。次日凌晨3时许,黄某某与其老公林某因琐事发生冲突。其间,同住的黄某某的父母将两人拉开。后两人继续争吵,林某将黄某某撵到厨房时,黄某某随手拿起放在灶台上的一把水果刀正面扎在林某的左胸部,林某流血倒地,黄某某立即将林某送至罗湖区人民医院施救,并委托楼下保案员及其母亲报警,林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安人员接警后至罗湖区人民医院将黄某某抓获。
今年11月20日此案开庭时,黄某某在庭上称,事发当晚老公要求跟她行房,因当时她动完妇科手术还不到一个月,身体不适,不想行房,后被老公打得鼻子嘴里全是血,后反抗时捅死其老公。黄某某的辩护律师认为,黄某某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因为林某将她撵到厨房时,将她的头按在菜板上掐她,黄某某是在紧急情况下摸的刀。
法院审理后认为,当时的情况不属紧急情况,因两人在房间内的吵架已经停止,出来后有其父母在场,林某不可能杀黄某某,只是用手卡她,因此黄某某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黄某某拿刀子伤害林某并致其死亡,构成故意伤害。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以及林某有部分过错,所以决定依法减轻其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黄某某当庭泪流满面,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中新网 发表时间:2007-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