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轰动一时的留美女硕士陈丹蕾枪杀丈夫案(本报曾作报道)最终以法院判决陈丹蕾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落下帷幕。昨天上午,陈丹蕾再次站到上海金山区法院的被告席上,面对丈夫何雷的父母要求剥夺房产继承权的起诉。
陈丹蕾的丈夫何雷生前在金山区有一套房屋。今年9月,何雷父母将陈丹蕾告上法庭称,何雷与陈丹蕾是夫妻关系,但未生育,两人因感情纠葛,陈丹蕾于2005年8月20日清晨在美国住所内持事先购买的手枪,向侧卧在床的何雷射击,致其当场死亡,因此要求法院剥夺陈丹蕾对何雷遗产的继承权。
法院认为,根据《继承法》规定,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原、被告均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但因陈丹蕾故意杀害死者并触犯刑法,她的继承权已自然丧失。本案开庭是因为房屋产证过户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的认证,陈丹蕾在上海女子监狱服刑,惟有通过法院起诉。
昨天上午开庭时,作为原告的陈丹蕾公婆没有出现,两名委托律师在庭上提出3个诉讼请求,一是剥夺陈丹蕾对其丈夫何雷遗产的继承权;二是何雷在金山区石化的一套房产归原告所有;三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陈丹蕾对公婆提出的前两点诉讼请求均表示没有异议,对案件的受理费则表示其在监狱服刑,没有收入无法承担。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发表时间:200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