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权判给了父亲。母亲不甘心失去儿子,干脆将原本在上学的儿子藏匿起来。昨天,这位父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兑现抚养权。这下可把法官难住了。
妻子出轨
丈夫起诉离婚
35岁的柳青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余杭人,1999年和小他5岁的晓雅结婚,两年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一开始,晓雅在家照顾孩子,她想等儿子慢慢长大了,再出去找份稳定的工作。2006年7月,晓雅到一家百货公司做营业员,渐渐很少回家,到最后干脆不回家。
也就在晓雅上班这段期间,柳青听到了关于晓雅的许多风言风语。而且晓雅在外出的时候,经常把儿子带在身边。为此,夫妻多次争吵。
去年3月的一个晚上,柳青发现晓雅和一名中年男子走进一间套房。盛怒之下的柳青叫来朋友守候在房子外面,并向派出所报案。民警到现场后多次叫门,但里面的人躲着不肯出来。
事后,柳青坚决要求离婚。他认为晓雅置道德、法律于不顾,抛弃丈夫、孩子和家庭,和他人偷欢,其行为已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去年5月,柳青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和妻子晓雅的婚姻关系,孩子归自己抚养。
丧失抚养权
母亲藏匿孩子
在法院两次开庭审理时,晓雅都表示同意离婚,但她要求儿子由自己抚养,并为此据理力争。
晓雅说儿子平时生活由其照顾,上学、放学也都由其接送,母子感情很好。自己有稳定的工作、固定的住处,有能力抚养儿子,能够给儿子的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而柳青平日好吃懒做,经常赌博,对儿子影响极坏。因此,儿子由其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
但柳青认为,父母是小孩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品行对小孩的成长至关重要,晓雅红杏出墙,道德败坏,影响不良。柳青还提到晓雅为争夺儿子,常常在上课期间,带儿子外出,耽误儿子的学习。此外,儿子一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改变儿子的生活习惯将不利于其成长。
去年7月,余杭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柳青与晓雅离婚,儿子由柳青抚养教育并负担抚养费。
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晓雅一方面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一方面又悄悄将儿子藏了起来。柳青得知晓雅偷偷将儿子送往别处后,焦急地四处寻找。但访遍晓雅的亲戚、朋友家,仍未能找到儿子。
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后,儿子还是没能找到,与晓雅交涉又毫无结果。柳青万般无奈之下,昨天再次到法院,希望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儿子的抚养权。(当事人系化名)(1811301)
●采访手记
记者昨天下午联系案件的承办法官时,这位法官说,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抚养权的案例,余杭法院还是第一次碰到。
过去法院的强制执行往往仅限于钱物等,而对于离婚案件中没有给付内容的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等,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而且像抚养权、探望权,往往难以一次执行到位,更多地需要孩子父母言行归于理性,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目前,余杭法院已准备先找到孩子母亲,跟她说明藏匿孩子的利害关系。因为强制将孩子从母亲手里夺过来交给父亲,毕竟不是长远之计,对孩子的成长也会造成很大影响。
(来源:今日早报 发表时间:2008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