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岁的王月(化名)曾经离过4次婚,4月28日与在下关做生意的老板胡军(化名)领证结婚后,5月5日又开始闹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求获得24万元的合法财产。胡军认为王月是在骗婚,结婚后一旦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再立即离婚。
昨日,王月的第二任丈夫、第三任丈夫打电话到晨报,在诉说了自己和王月结婚离婚的故事后,称王月利用结婚再离婚,分割他们的财产。加上前天记者采访过的第四任丈夫沈某,他们均表示王月现在拥有的2套房子和1部豪华轿车都是分割来的。
第二任丈夫:拿了房产证就离婚了
朱先生是江宁区一家外资企业的干部,今年42岁。据其介绍,他和王月有过14个月的婚姻,2004年4月离婚,离婚时,江宁的一套85平方米的新小区住房被王月分割走了。那一年那套房子价值15万元左右,现在价值已经近60万元了。
“2002年夏天我在新百看电视机的时候认识了王月,那时王月23岁,我36岁。2002年国庆节,我带王月去海南旅游,她说要嫁给我。2002年12月25日我们领证。”
2002年10月,朱先生和王月订婚后,他已经在南湖买了一套房子,在王月的要求下加了她的名字。2003年5月,王月要求他在江宁再买一套房子,说是父母从河南过来也好住,至于装修和家用电器钱,全都是王月家出。于是朱先生拿出了全部积蓄,又在父母那边拿了5万元,凑了15万元购买了85平方米的期房,房产证上也是写了他们两人的名字,等到2003年11月份,房子正式建成开盘,房产证拿到手后,王月就立即提出了离婚,装修和家用电器钱一分钱也没有出。“南湖的房子和江宁的房子,都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王月要我挑一套,我挑了南湖的,江宁的房子就被她拿走了。”朱先生说。
第三任丈夫:幸好只开走辆宝马
39岁的刘先生是南通一名建筑承包商,在南京从事工程转包生意。“她没骗到我多少钱,房子也没骗到,就拿走了一辆宝马轿车。但我没想到,她又出去骗了2个人。”
2005年夏天,刘先生泡酒吧时认识王月,随后与王月发生了关系,王月说要对她负责,他送了一条白金项链和一块手表,后来王月说自己怀孕了,一定要嫁给他,他又送了一枚钻石戒指,给了她父母5万元,又花了12万元帮她把江宁的房子装修了,花了5万元钱购买家具和家用电器,不久王月就突然流产了。2005年10月,他们领了结婚证。
王月学会驾驶后,他又给了王月50万元买了一辆宝马车。但是在2006年2月谈办酒席时,两人谈崩了。刘先生说:“是我主动提出离婚的,我在南京和南通有4套房子,她都要加名字,还要管我的个人账户和工程款,就连股票也要管。我觉得这个女人太有心计了,坚决提出了分手,还好房子、存款都是我个人的财产,和前妻离婚时就作过公证的。只是那辆宝马车,行车证、牌照都是她的,我也就算了。前前后后的损失差不多有八九十万了。”
第四任丈夫:离婚前拿走我2万元
前天下午,记者曾采访过的沈某,是王月的第四任丈夫,今年41岁,是南京一家文化产业集团的中层干部。
王月和他在2007年1月结婚,4个月后即离婚,顺利分割到了珠江路上一套40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前天傍晚6时,记者与沈某取得了电话联系后,沈某刚刚知道王月和胡军的事,他在电话中大骂王月,但不愿多提自己的事,只是反复表示自己被骗了。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沈某时,他又告诉记者,王月在离婚前,拿了家里的2万元钱去欧洲旅游了一趟,回来就提离婚。“我现在觉得离婚是好事,不想再提这个人了。”
朱先生、刘先生、沈先生三人都表示,王月提出离婚时,带来的律师都是那个王律师,事先将草拟好的离婚协议书带来,他们找了律师,没有发现大的法律漏洞。记者采访胡军时,发现正在帮助王月代理与胡军离婚协议的还是这个王律师。沈先生怀疑,王月可能不懂那么多法律,估计有人在暗中教唆,并提供法律帮助。昨日,记者将王月前三任丈夫的诉说内容告诉胡军后,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王月的2套房子和轿车是这么来的,我一直纳闷,她一个河南打工妹,哪来那么多钱。”记者朱宏俊
王月的律师:谁提骗婚就起诉谁
昨天下午2时,自称王月代理律师的王某致电晨报:“王月作为女性,是一名弱者,她有权利通过正当的途径和合法的程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获得自己的应得财产。谁要是说她骗婚,一定会起诉谁,涉嫌诽谤王月并侵害名誉权。”
不过,记者查找相关资料发现南京律师中并没有他的登记注册,王律师表示他是河南的律师,常年在南京,是王月的好朋友,也是她的私人律师。
王律师不否认王月的前4次离婚协议,都是他代理的,但是他认为离婚的问题不出在王月身上,而是在男方身上,主要是对婚姻的忠实。“比如王月的第三任丈夫刘某,王月发现怀孕才无奈嫁给他,结婚后,几次抓到他在外面有问题,能不离婚吗?”王律师说。
(来源:南京晨报 发表时间:2008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