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妻子不仅离家出走,而且还带走了孩子,王先生多方打听后才知道,原来妻子早在两年前就出了国。
王先生说,2003年他和妻子之间就出现了感情矛盾,连续吵闹后,妻子干脆去了娘家居住,两人的分居生活也就此开始。一连两年,两人也没有什么联系,王先生始终独自带着儿子居住。2006年
前后,妻子突然背着他把孩子领走了,王先生多次上门,也没有找到娘俩。前不久,王先生多方打听得知,妻子早就带着儿子出了国,于是赶紧到岳母家询问妻子和儿子的下落和联系方式,可岳母就是不肯告诉他。和妻子分居4年多,王先生身边的朋友多次劝说他,既然夫妻俩已经无法再继续相处下去,还不如早点分开利索,王先生前思后想也决定尽快结束与妻子的婚姻关系,可又找不到妻子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让他十分为难。
昨天,记者咨询了岛城律师事务所的赵振雪律师,赵律师说,王先生尽管与妻子分居多年,如今也不知道妻子的下落,仍然可以向法院审理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如果无法送达传票,可以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公告期满后,如果王先生的妻子不能到庭应辩,则可以按照缺席审判作出判决。赵律师说,王先生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抚养权,但由于无法找到孩子很难实现,王先生首先应该到有关部门确认妻子出国的真实性,因为公告期限也会根据当事人是否出国有时间长短的不同。记者 于顺
(来源:青岛早报 记者:于顺 编辑:傅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