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3年了,丈夫每月只上交定额生活费,而其工资收入一直是个未知数。在好友多番提醒下,妻子向妇联递交申诉,正式向丈夫讨要“知钱权”。
妻子名叫王华衫,今年28岁,5年前与现在的丈夫邓华认识。邓华是一名保险业务员。两人刚刚交往时,邓华就对她透露自己的收入是根据业务量的多少而论,并不固定。
2004年5月,两人结婚。婚后,邓华每月上交2000元生活费给王华衫。起初,王华衫对此也并不十分在意,但随着邓华应酬的增多,外出时间的增多,王华衫越来越感到奇怪,不知道他另外那些钱都“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偷偷攒了多少钱。在一次偷翻他的钱包和衣服口袋终于被发现后,邓华大怒,甩手出门。
湖北德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漫:目前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妻子对丈夫的收入应有知情权,但从立法原理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生产、经营等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既然丈夫的收入并不只是他的个人财产,那么妻子应该对这部分财产心中有数,这样在万一离婚的时候,妇女也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只不过有时这种“知钱权”讨要成功了,却很难真正付诸实践。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